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昨天,从湘家荡管委会传出的好消息令人振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湘家荡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和谐发展,努力打造“统筹城乡先行区、生态立市示范区、旅游度假重点区和转型升级样板区”,湘家荡管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湘家荡区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落户在该区域内总部经济、旅游产业、商业、农业、公益事业行业企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特别重大或引领性项目,将给予配套奖励或补助。
根据《意见》,湘家荡将从政策上鼓励总部经济的打造,对于新引进年销售规模5亿到10亿元的市外企业总部自经营之日起形成的对湘家荡区域地方财政贡献,将给予连续3年20%的扶持,10亿元以上的企业总部给予连续5年20%的扶持。同时,对世界500强、全国100强企业在湘家荡区域新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的,自经营之日起形成的对湘家荡区域地方财政贡献,也将给予连续3年20%的扶持。
作为省级旅游度假区,湘家荡区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旅游产业发展的奖补政策,具体奖补细则有16项之多,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力度之大、受惠面之广史无前例,也体现了湘家荡管委会加快推进旅游经济的决心和魄力。《意见》明确,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区,在正式营业的第二个年度,给予其总投资额0.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获得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酒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已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并经审计的新建或改建的旅游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给予0.5%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意见》还明确了对新评定为国家2A级及以上景区,新评定为国家三星级及以上、“绿色饭店”的旅游饭店,新评定为四星级(四钻)及以上的餐饮企业,新评定为省级三星级及以上的旅行社,以及首次进入省100强、全国100强的旅行社,都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意见》还明确鼓励区域商业发展,对市级以上的商业特色街区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提升改造项目,以及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商业示范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奖励。另外,符合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达到一定规模和销售额度,且具有一定信息技术支撑的百货零售企业(购物中心),以及符合一定标准的连锁店,也可根据其营业额和上缴税收情况,获取不同金额的奖励。
湘家荡区域还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农业发展的相关配套补奖政策,重点鼓励符合发展湘家荡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和定位的农业项目。《意见》明确,对花卉、水果、蔬菜、水产四个主导产业列为省级以上农业发展项目并获得奖励的,管委会按照其获得省级奖励的标准再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对于观光农业项目和新注册成立的达到一定投资规模的农业公司也有相应的奖励政策。同时,湘家荡区域还明确鼓励各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自我监管,对建立质量追溯系统的,以及建立农产品自检室的,都将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对经营主体所生产的农产品,经相关部门检测不合格的,三年内取消其申报各类农业补助项目的资格。
另外,湘家荡区域还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公益事业,《意见》明确了投资养老服务事业和学校的各项配套奖励或补助。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