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台州市农业局获悉,今年省政府下达给台州的粮食生产任务指标为粮食播种面积194万亩、总产量74万吨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8.43万亩。另外,市政府下达了早稻生产任务12.5万亩。为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台州下发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13年粮食生产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加大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力度。市财政对市区内早稻种植面积100亩及以上的大户和经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的规范化粮食专业合作社,每亩给予70元的补贴,并对早晚稻实行连作的晚稻,每亩再给予50元补贴;对种植马铃薯50亩及以上的农户,每亩给予20元的补贴;对种植油菜5亩及以上的农户,给予每亩10元补贴。
今年,台州继续实行稻谷最低收购价和订单储备稻谷奖励政策。市区201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将按国家规定的最低保护价收购。各级地方储备轮换所需的稻谷,市内收购部分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与种粮农户按最低收购价签订“储备订单”。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对按订单交售储备稻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谁用粮、谁出钱”的原则,由同级财政负担。
对“储备订单”外的粮食,鼓励各类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子经营企业以及其他粮食企业参与收购,并与种粮大户签订“收购订单”,其收购资金所需贷款由农业发展银行按规定提供。
台州还鼓励粮食生产者建立省外粮食基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鼓励本市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到产粮区建立稳定的粮源基地,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省外建立生产基地的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粮食返还本地用于地方储备的,享受本地储备订单收购的奖励政策。
《通知》还要求,加快水稻集中育秧等社会化服务。市财政继续对市级三区分散的种粮农户(不包括种粮大户)提供全程统一植保服务的组织,按其实际服务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安排专项资金,继续用于粮食生产技术培训、奖励三区水稻机插面积实现较大增量的服务组织和乡镇政府外,重点加大全市水稻集中育秧整村制(或整畈)推进试点示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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