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迅速发展,但预付卡消费市场却乱象丛生。“一朝办卡,便被‘绑架’”,不少市民有了这样的感觉。近期,定海工商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受理多起因预付式消费卡引发的消费纠纷。
说好的“连锁店通用”呢?
今年2月22日,定海工商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接到市民袁女士投诉,称去年她在定海一足浴中心办理了一张贵宾卡,背面注有“全国连锁店通用”字样。今年初,该足浴中心店面装修,于是,袁女士就致电定海另一家足浴中心(连锁店),但对方告知,从今年1月起,各连锁店已经各管各的,因此袁女士无法在该足浴中心使用贵宾卡。袁女士认为,自己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告示,因此,连锁店的做法不合理。经过定海工商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多次调解,袁女士与足浴中心达成和解,足浴中心重新为袁女士更换了一张新卡。
消费警示:商家如果以一定区域内“连锁店通用”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做卡,消费者应清楚了解相关情况,必要时最好与商家签订书面承诺,如预付卡上标注“连锁店通用”等说明。在商家拒绝履行承诺的情况下,可通过拨打“12315”投诉或法律渠道,要求商家履行承诺。
OK厅送的免费卡解释权归谁?
今年3月26日,市民徐女士投诉称:3月17日,她在定海一OK厅办理了1500元充值卡,送了7次免费卡。
3月26日下午,徐女士在该OK厅203房帮朋友过生日,使用了1次免费卡。当晚,徐女士依旧选择在该OK厅帮女儿过生日,当她使用免费卡时,却被告知“免费卡一天内只能使用一次”。
徐女士说,免费卡上并没有注明“一天内只能使用一次”的字样,而OK厅送卡时也没有相关说明。徐女士就此与商家理论,但商家却说,“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经工商部门调解,该OK厅才同意徐女士使用免费卡。
消费警示:“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不能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前提,在消费者遇到有利商家却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的情况时,一定要有维权意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关门走人“卡”住消费者
近日,定海工商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还接到了5位消费者投诉,称经营者关门走人,消费卡无法正常使用,希望帮助处理。但经过工商部门的多番寻找,经营者依旧难觅行踪,这次,消费者被真的“卡”住了。消费警示: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要认真阅读有关规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了解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货比三家,审慎选择;一次性购买预付卡的金额不要过高,且要与经营者签订预付式消费卡合同,保留章程、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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