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检方指控,从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在担任山东德州市市长、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
一个早已落马的贪官之所以吸引公众的眼球,除了媒体报道的“高官子弟,高官赏识,高官秘书”助他在官场如鱼得水、平步青云之外,网民总结的“贪、色、狂、裸”更是人们对黄胜案的四大“兴趣点”。
一是贪得无厌。报道称,黄胜腐败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帮亲属承揽工程以及大肆卖官。其妻承揽了德州市重大工程,小到路灯采购都不放过。他主政德州期间,干部们单纯靠政绩很难得到提拔,得靠送钱。发展到后期,官位交易渐渐由暗箱操作变为明码标价,县委书记50万元,县里某个局的局长20万元,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元。为此,有人送给黄胜一个“黄三亿”的外号。
二是色胆包天。十贪九色,已成官场定律,黄胜也不例外。其有“46个情人”之说,虽然还没有得到官方认定,但他在生活作风上的问题在当地早已是半公开的秘密。据知情人士介绍,黄胜“喜欢玩弄陌生的年轻女性,在德州期间,每到下面县里视察,一天中最后一个节目十有八九就是到宾馆里和女性开房”。
三是狂傲至极。据报道,黄胜每到一个地方视察,派头非常大,不仅有警车开道,还会出动武警戒严。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2005年,黄胜在德州经济开发区修建了一座豪华办公楼,因其远观像极了黄胜的“黄”字,被德州百姓戏称为“黄楼”。“黄楼”赫然问世,凸显的是黄胜雄霸天下、藐视一切的权力癫狂。
四是全“裸”为官。据报道,黄胜在贪腐路上做贼心虚,但却“与时俱进”、早有应变。一方面,与妻子严茜子搞假离婚,以回避中央对官员妻子或子女经商的一些规定,但事实上却“离婚不离家”,即使其妻出事,也可以找一个与其无关的理由。另一方面,其子与儿媳结婚后一同去了加拿大,加上严茜子也办了移民手续,黄胜一人在国内全“裸”为官,在贪腐之路上心无所忧、肆无忌惮。
“多行不义必自毙”,黄胜受到法律的严惩,那是罪有应得。但令人深思的是,这样一个早就臭名昭著、明码标价卖官鬻爵的官员,这样一个把宾馆开房当“保留节目”的干部,这样一个将权力寻租发挥到极致的巨贪,这样一个无视中央禁令,将儿媳移民国外、搞假离婚来欺骗组织的“裸官”,为何能步步高升,长时间成为官场不倒翁?
常识告诉我们,但凡贪腐,并非你想贪就能贪,它需要条件,还有生发的土壤。报道称,“黄胜刚当市长的时候还算严格,事无巨细都要亲力亲为”。这表明,权力信马由缰,监督牛栏关猫,干部“该上不该上”由少数官长说了算,即便是清廉的媳妇也会熬成腐败的婆。透过黄胜的贪腐四大“兴趣点”,解剖一下“黄三亿”这只腐败麻雀,我们要反思的,不仅是用人机制,还有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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