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海选"突出贡献专家 首批选拔申报截至4月15日
2013年04月10日 10:42:24
浙江在线04月10日讯 近日,丽水市出台《丽水市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市委、市政府将设立“丽水市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称号,以表彰在丽水市科学技术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
目前,首批突出贡献专家已面向全市范围展开选拔,近五年来在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企业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防病治病和临床、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显著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认可的人才均可报名参选,申报截至4月15日。
据了解,此前丽水市还没有设置与“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相衔接的市级人才荣誉称号选拔管理制度,设立丽水市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制度,是对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评选工作的一个衔接和延伸。在省内,除杭州、宁波两个副省级城市外,地级市中出台同类办法的,丽水市属首家。
“丽水市突出贡献专家”每三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名额不超过10名,且不受户籍、学历、职称、资历、行业限制,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丽水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第四类(含第四类)以上对象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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