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爆炸致幼童伤残案开庭 谁为惨剧埋单成焦点
2013年04月17日 09:44:38
浙江在线04月17日讯 昨天,氢气钢瓶爆炸致幼童伤残引发的纠纷案在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原告小华的家属,被告晏某、建筑公司各执一词,主要争议焦点集中在“谁应该为惨剧埋单”。
原告方认为,晏某作为直接侵权人,对于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筑公司方面对晏某的行为一直没有发现,具有管理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晏某的律师称,事发时小华的父母未尽到监管责任,建筑公司对工地未尽到管理责任。晏某制造氢气时,他无法预见到爆炸,事故的发生纯属意外。所以,晏某不需要担责。
建筑公司表示,直接侵权人是晏某,其行为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而小华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义务。事故责任应由晏某和小华的家人承担。
昨天庭审结束,小华的家属、晏某、建筑公司三方同意调解,但未拿出调解方案。
小憬与建筑公司、晏某的诉讼纠纷将于5月3日开庭。
去年2月5日,温州某建筑公司的雇员晏某,在该公司管理的建筑工地宿舍门口利用钢瓶制造氢气。突然,钢瓶发生爆炸,致使路过的2岁男童小憬脸部严重灼伤,5岁男童小华脸部和手部严重灼伤。经医学鉴定,小憬的伤势构成二级伤残,小华的伤势构成四级伤残。
事发一年多来,两名男童的家人与晏某、建筑公司方面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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