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员工辞职后起贼心 四小时两次光顾原公司盗窃
2013年04月17日 19:12:24
浙江在线杭州4月17日讯(通讯员 薛建贺)辞职后四小时内,竟然两次返回公司实施盗窃,共盗得五台笔记本电脑和三台液晶显示器,价值总计20000元,藏在衣柜里还未来得及使用即被警方查获,4月16日,苍南龙港男青年杨某涉嫌盗窃被警方刑事拘留。
杨某,今年20岁,龙港镇芦浦人,2011年6月份辍学在外务工。今年2月14日,杨某在钱库镇某电脑店做维修工,每月工资1000元,外加30%维修提成。在电脑店里干了2个月后,杨某向老板金某提出辞职,并当场算结工资和提成。
当晚20时许,杨某单独一人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金某电脑店,本想是还一些维修工具。杨某看到店正门已关上,但还有点空隙,知道店门没有上锁。这个时候,一个罪恶的念头闪现在杨某脑海里,他心想自己正准备开店,不如偷些电脑使用。于是,杨某摸进店里,偷盗了五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电脑显示器,放在电动车后面骑回家藏匿在衣柜里。
在忐忑不安中度过4小时,杨某觉得偷盗了这么多笔记本电脑,如果没有笔记本的电脑包会令人怀疑,决定再次光顾电脑店偷盗一些笔记本的电脑包。于是,杨某第二次摸进店里,盗取了五个笔记本的电脑包和两个电脑显示器逃离现场。
金某于次日回到店里,发现被盗匆忙报警。龙港公安分局刑侦队迅速展开调查,于4月16日上午在钱库镇某网吧里将杨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杨某如实交代盗窃事实。正所谓:店主大意未锁店,男子临时起贼心;两次光顾才过瘾,落入法网梦方醒。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