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9日讯 昨天上午,由市总工会联合里肯大药房建立的“爱心大药房”在定海新河南路20号开业。今后,舟山市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在“爱心大药房”购药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药费,困难职工按50%、特困职工按70%的比例给予补助。
听闻“爱心大药房”开业,定海尿毒症患者林刚一大早便赶到了现场,在药房里逛了一圈后,她最终买了适合自己服用的两大盒“无糖型板蓝根冲剂”。“这里的药品很齐全,这种无糖型板蓝根冲剂我找了很多药店都买不到。”林刚还跟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她买的两盒无糖型板蓝根冲剂原本共需12.4元,享受社保报销3.72元,之后她拿着购药收据来到药房旁边的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立刻又以70%的比例报销了6.08元,最终自己只负担了2.6元。“这2.6元还是用市总工会发给我们特困职工200元的爱心购药卡付的。”林刚告诉记者。
据了解,创办“爱心大药房”,是工会组织针对职工购药价格高、药费负担重的实际,构建的多渠道帮助困难职工减轻药费负担的一个服务职工平台。惠及对象为在市总工会及各县(区)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建档的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据不完全统计,舟山市目前共有困难职工2000余人、特困职工200多人。
据悉,除了能按规定报销外,市总工会还将定期给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提供药费补助,首期已投入10多万元购买了近千张面值100元和200元的爱心购药卡,发放给市本级800余位困难职工和80位特困职工。今后根据实际,市总工会还将在县(区)设立网,实现各县(区)与市属联网,方便职工购药,并把范围扩大到工会会员和全体职工,体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和弱势群体的关怀。
“爱心大药房作为舟山市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的创新之举,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并加以完善。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会系统将加强对爱心大药房的管理和联系,为困难职工争取最大的实惠和最好的服务,帮助更多的困难职工家庭走出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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