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房屋渗漏补了四年半 经调解房开公司补偿13万元
2013年04月25日 15:34:15
浙江在线04月25日讯 因为房屋渗漏,房开公司多次维修没能完全修好,导致消费者李某迟迟无法收房。按购房合同上的交房时间计算,延期时间长达4年半。4月24日,经市消保委调解,李某与房开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由房开公司一次性补偿李某13万元,李某同意收房。
2007年,李某在市区一新建小区花费90多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按照购房合同,交房时间为2008年10月份。2008年下半年,房开公司如期交房。然而,李某检查新房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渗漏问题。之后,房开公司对该套房屋多次进行维修,虽然墙体不再渗漏,但窗户等处仍没能彻底解决渗漏问题,因此在长达4年半的时间里,李某一直拒绝收房。
今年“3·15”,李某向市消保委投诉。向各方了解情况后,市消保委认为这是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交房延期,无法交房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开公司,应由房开公司承担责任。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延期交房一天赔偿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延期4年半时间房开公司需要赔偿近40万元违约金,但房开公司表示不能接受如此高额的赔偿。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解,房开公司同意补偿李某13万元,李某对此也表示满意,双方最终握手言和。5个工作日内,李某就将收到房开公司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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