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6日讯 作为千岛湖镇的“主街”——新安大街,最近经常出现拥堵现象。经笔者了解后发现,原来是拆除单位正在对新安大街95号房屋进行拆除作业,为了安全起见,在该路段进行暂时性交通管制,以免发生事故。
据悉,日前淳安县正在执行《“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即对“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三年专项行动。
旧住宅区改造,98%居民赞同
新安大街95号房屋拆除当日,一群原本住在这里的居民们依依不舍地围在这里,想最后再看看自己住了多年的房子。在现场,一位姓王的大伯指着正在拆迁的房子说:“看着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房子,就这样消失了,心里还是有些酸酸的。”说完后,他还拿出相机对着拆除中的房子按下了快门。
笔者从淳安县“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新安大街95号房建于1997年,至今已经有16年时间了。十余年来,新安大街已有了大变样,成了千岛湖购物主街,而这幢楼与新安大街已经呈现出整体不配套的情况,因此,将这区域划为“三改一拆”中的“一改”。
据“三改一拆”行动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透露,这幢房子拆除后,初步规划为建设一个大型的商场以及商场地下停车库,约有300个停车位。而居民区以及现在的原机油泵厂地块临时停车场将选择后靠,该项目实施后中心城区停车场路口将大大拓宽。
工作人员介绍说,在这个路段改造前,仅向居民征求意见、走访和动员,前后就不下10余次,为了消除居民们的心理顾虑,县建管局安排工作人员一户户走访,并事先对每户居民给予临时安置费。再由业主们自己选择评估公司,实行五公开制度:征收补偿方案决定、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房源、选定评估机构、分户补偿、征收联系人及电话等等一律公开。
从拆除现场,笔者了解到,98%的住户是赞同此次整改的,特别是一些老人,虽然对老住房有所感情,但都能为大局考虑,特别是因为这次拆除工作,现在是由第三方来评估后还召开听证会,让他们感觉很公平公正,很透明,也很放心。
多部门联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日前,根据县“三改一拆”行动要求,由“三改一拆”办、公安、规划局、建管局、公证处、城管、卫生、社区、明珠物业等多部门单位组成联合综合执法队对明珠综合市场北侧停车棚进行了强制拆除。这是淳安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改一拆”工作任务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千岛湖明珠综合市场北侧原规划方案是停车位,现存车棚系2002年原房地产开发商未经批准建设,作为明珠综合市场配套使用的,面积约180平方米。后市场管理方对停车棚进行了改建,在车棚内东西两侧封闭围合空间,作为仓库在使用。考虑到历史原因及市场的实际,也未纳入拆除范围,只要求市场方对大棚棚顶要做好隔音处理,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大棚内的废旧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杂物进行整治,由明珠市场负责落实到位。
此次,围绕“三改一拆”行动要求,结合群众信访问题,经调取相关档案资料及对事件相关当事人的了解,在明确明珠综合市场北侧停车棚是在未经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后,组织人员进行了强制拆除。
目前,新安大街以及明珠综合市场违法建筑已经基本拆除到位。下一步就是城中村改造,即对东庄村、排岭村的改造。据了解,县里计划召开撤村建居动员会。
链接:“三改一拆”范围及目标
◎旧住宅区改造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区和零星住宅。
◎旧厂区改造范围:城镇规划区内按照规划拟进行厂区改造的旧厂区,包括异地搬迁、厂区整体改造和业态改造等方式。
◎城中村改造范围:千岛湖镇城中村、城郊村撤村建居涉及的村;农村住房“二合一”改造(以宅基地换城镇公寓式住房与以承包地换城镇社保同步进行,一步到位,农民变居民)纳入城中村改造。
◎拆除违法建筑范围:对全县1999年以来违反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未批先建、超标违建、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历年立案查处的违法建筑,涉及旧住宅区、旧厂房和城中村改造的违法建筑进行重点清理整治。
总体目标:以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促进违法建筑拆除,以拆除违法建筑推动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得到全面遏制。
具体目标:1.旧住宅区改造目标:2013-2015年改造旧住宅区377户、面积2.31万平方米。
2.旧厂区改造目标:2013-2015年改造旧厂区17.1万平方米。
3.城中村改造目标:2013-2015年,城中村改造1255户,面积42.57万平方米。
4.拆除违法建筑目标:2013年全县确保拆除城乡违法建筑5万平方米,力争拆除城乡违法建筑10万平方米。2014、2015年全县拆除城乡违法建筑的目标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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