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6日讯 据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最新数据,当前,渔业股份合作制占到该县捕捞渔业的比例仅为41.6%,而这一比例在岱东镇更是为“零”。承载了岱山捕捞渔业近20年的这段历史,正逐渐走向衰退,转而被“劳资分离”生产经营体制,在短短3年的时间内追赶并反超。
海洋捕捞是舟山渔业的主体产业,占渔业总产量的九成以上。有人说,“劳资分离”化解了长期的渔业劳动纠纷。那么,这种岱山渔民自发组织的渔业生产经营体制,能否越走越远呢?
“有权多股当老板,无权有股做雇工。”
自1993年,岱山县捕捞渔业全面实行渔业股份合作制以来,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促进着渔业生产的稳步快速发展,使渔业成为岱山最重要的基础产业。但随着渔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部分“渔老大”的道德滑坡,近年来股份合作制的弊端越发明显。“渔业是一项高投入、社会化组织程度较高的产业。从整个渔业管理环节来看,从渔船建造、修理到船只更新、船只报废、渔需物资供给,从水产品保鲜到市场销售,每个环节股东与股东之间都是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否则,某个环节出现不公平或者不合理,将直接影响渔业生产的发展和渔区的稳定。”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士说。
该县的渔业“股份合作制”,近几年来由于股东之间在经济利益分配上存在不公现象,尤其是存在大股东“渔老大”侵害小股东利益,因而矛盾十分突出。
如船只买卖,通常是船值凭“老大”说了算、买卖双方当事人“单线联系、暗箱操作”、“渔老大”通过买船黄牛得到多至20万元的丰厚回扣,入股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血汗钱流入“渔老大”口袋。而另一方面,由于政策的局限性,被部分“渔老大”钻了空子,造成船只评估、财产折旧随意性大。
“有权多股当老板,无权有股做雇工”,这是当地渔民对时有发生的船值评估争议案件的评价。而打船、加油、充冰等道道环节的“回扣”,亦让渔民痛心疾首。
草根自发“劳资分离”渔业合作渐回正轨
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2012年数据显示:该县现有渔业劳动力25290人,其中下海劳动力19817人。拥有各类渔船2330艘,全县渔民渔业固定资产19.61亿元。从收入上来看,下海劳力平均98955元,但渔民人均收入却只有17044元。
通过向浙南等地区学习和自我摸索,2009年起,该县渔民自发组织走渔业“劳资分离”生产经营体制。次年,岱东镇抲鱼人渔业合作社率先在该县推行渔业“劳资分离”。“劳资分离”,即资产所有人(船主)与生产人(渔民)签订生产合作和收入分配书面合同,由船主提供生产船只和生产工具,渔民每年向船主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押金和船租费,押金和船租费高低按资产值多少而定,分配形式采用平均分配、技术人员多分。
实行“劳资分离”后,船员无须进行再投资,消除了高折旧、低效益、压船价的风险,老大回扣来源渠道减少,生产单位财务收支账目透明,盈亏清楚,渔民分配按多劳多得。和原先船长对渔船修理等无所谓情况相反,因现在资产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在船只、主辅机修理上相当尽心,在保险层面上足额超额投保。过去渔船职务船员证书不全、安全设备配备不齐是常事,现在船上设备和船员证书费用可作当年生产直接成本支出,又能増强渔业生产安全系数,故船主积极性比较高。同时,渔民对船只买卖、年初劳动力组合也不用担心,从“老大挑选”逐渐向“渔民自选”过渡,渔民签订生产和分配合同(协议)积极性提高,矛盾减少。此外,各类违规现象也大幅下降。
新体制能否“驾驭”决定其能走多远
截至目前,岱山县已基本实行渔业“劳资分离”生产经营体制。而在普陀,也有小部分渔船正在“尝鲜”。考虑到渔业捕捞产业组织化程度较高,渔民“劳资分离”生产经营体制是否完全适用于本地区还是仅限于某种作业类型,目前尚无定论。“我们正组织各乡镇、社区进一步对这一模式进行研究探讨。 ”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士表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劳资分离”生产经营管理与股份合作制生产经营管理相比,其管理内容与方法更为繁杂。“从‘股份合作制’到‘劳资分离’,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对船主和渔民要加强管理监督。 ”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提到了加强渔民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的重要性。“今年年初,嵊泗县嵊山镇试点推行新型渔业雇工合同,要求雇主切实加强对雇工的劳动技能和安全技能培训。根据雇工的劳动技能和工作岗位,分类设置了相应的年终考核奖。”
记者获悉,目前,嵊泗县在试点乡镇共组织签订新型渔业雇工合同150份,新型渔业雇工合同签订率为32.5%,预计到年底将达到95%。据统计,自推行新型渔业雇工合同以来,嵊山镇未发生一起渔业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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