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2日讯
岩三村一块9亩左右的土地,原来被征用建设仔猪市场,4年后,仔猪市场关闭,土地被闲置、荒芜。10年后,村主任委托几个村民发起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的行动,可又有消息说镇政府正在准备出售该地块。 参与调查的村民认为村主任和他们已经不再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因为他被镇里“做通了工作”;村主任则说村民根本不了解情况…… A.村主任委托村民收回闲置土地 1994年,浦江县工商局在岩头镇岩三村土名为“陈树坟头”的地方,协议征用9.03亩土地开辟仔猪市场。到1998年,仔猪市场自行倒闭,9.03亩土地一直荒芜,闲置至今。 2008年8月,岩三村委会向浦江县政府递交书面请求报告,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将这块荒芜闲置10年的土地归还原农村集体组织恢复耕种。但是,近日村民从镇政府得到消息,这块土地要被出售了。 4月25日,岩三村村民陈世平打电话向本报“浙中周末新闻热线(13957920264义乌东阳)”反映此事。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陈树坟头”位于岩头镇入口处,沿着公路呈半圆形,一看就是商铺开发的黄金宝地。不过,如今这里是一片废墟,在“三改一拆”行动中,原来搭建的几十个竹棚都拆掉了,而后来建起来的围墙,也有部分被村里的老人推掉,现场一片狼藉。 “我们是受村里委托,调查处理这块土地的权属问题的。”陈世平老人拿出一份委托书:经岩三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全权委托本村村民陈世平、陈有余等5名(村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闲置、荒芜土地的处理”规定收回已闲置、荒芜10年之久的原岩头仔猪交易市场,土名为“陈树坟头”的9亩余土地,归还原经济集体恢复耕种。 2008年,村主任陈小川曾经签过委托书,委托陈世平、陈有余等5位村民,收回这块闲置土地。在获得村里的委托后,陈世平等村民就开始调查这一地块的来龙去脉。 陈世平说,据调查,1994年6月1日,浦江县工商局要在“陈树坟头”开设仔猪交易市场,双方协议征用岩三村的9亩土地。到了1998年,仔猪交易市场自动关闭,从此,这一地块就一直闲置、荒芜达10年之久。 变化发生在2008年。那一年,陈小川当上村主任以后,村民反映这块土地应该属于村集体所有,可是村里有个党员却在上面搭了30多个竹棚用于出租,而这个党员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他与浦江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签订了租赁协议。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这块土地自从1998年仔猪市场自动关闭以后,就一直闲置、荒芜,根据法律规定,早就应该归还给村集体恢复耕种。因此,岩三村村委会请求浦江县人民政府将这块土地归还岩三村继续耕种。 B.村民怀疑村主任被“做通工作” 多年来,陈世平等村民一直在为此事奔走,可是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去年下半年,村里有消息传出,这块土地要被岩头镇政府拿出来出售。而且,镇政府已经做好了规划,准备在这块土地上建55间店面房。为此,去年12月,岩头镇政府有50万元欲打到岩三村账户上。不过,这笔款又被村里退回到了镇政府,原因是村里不能接受这样的征用价格。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村民,村民说,他们不同意征用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给的征用补偿费太少了。根据规划,那块土地上准备建55间房子,而且都是店面房。按照现在岩头镇一间店面房60万元的价格计算,这些房子的价格起码有几千万元。可是,给村子的征用补偿还是按以前的征用补偿标准,总价只有5万多元一亩,分到农户的只有4.5万元一亩。 “我们村有钱打进来,村里要会计、出纳签字,开发票,才可以打进来。”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委说,确实有镇政府打钱给村里这么一回事,可是村里不同意,因为还没协调好。“我个人认为开发建房是好事,但是镇政府也要考虑村集体的经济收入,要保证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稳固性,这需要镇政府和村里坐下来谈。” 在陈世平等村民看来,岩头镇政府曾经打款给村里,就可以说明,这块土地权属还是属于村集体的,不然,镇政府为什么要付征用费给村里呢?也正因此,镇政府才会做村主任陈小川的工作,让陈小川同意将这块土地出售。 原来,虽然陈世平等人的行动是受村主任陈小川的委托进行的,但是,如今,陈世平和陈小川却已经不在同一战壕。 陈世平说,现在,陈小川已经同意出售这块土地,村里有人怀疑,这是因为他与镇政府有交换条件,理由是他以10万元的价格拿到了一个采石场。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这个“采石场”。沿着一条满是挖机碾过痕迹的泥路上去,可以看到山上有一大片刚开采出来的石块。现在资源紧缺,这种石块是抢手货,可以卖到50元一个立方米。村民说,如果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这样规模的采石场,100万元都会有人要,陈小川只用10万元就拿到了。 陈世平说,在一个多月前,这里开始往外运售石块和石渣。村民知道后,就到县里去反映,此后,采石活动停了下来,到现在也没有重新开工。 C.村主任:村民不了解真相,自己与采石场没有关系 那么,事情真如陈世平等村民所了解的那样吗?记者采访了村主任陈小川。 对于全权委托陈世平等人调查处理仔猪市场地块的事情,陈小川表示确有其事。当时,陈小川刚选上村主任,村民反映仔猪市场被一个党员承包,而仔猪市场的土地应该是村里的,可是,这个党员的租金却不交给村里,村民意见很大,于是,陈小川就全权委托陈世平等村民去调查处理。 “如今,陈世平举报我,主要是他和我发生了一点矛盾。”陈小川说,陈世平等村民反映采石场的问题,其实他们根本不了解真实情况,认为这是陈小川拿同意“陈树坟头”土地开发与镇政府做交换条件。事实上,这个采石场并不是真正的采石场,而是一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经过有关部门招投标的,中标的是一家公司,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陈小川的说法,也得到了岩头镇镇长的确认。镇长说,采石场属于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全称是刘笙村滑坡治理工程,该工程经过招投标,中标的是一家公司,与陈小川没有关系。 根据评审,开采出来的石材能卖24万元,滑坡治理工程需要14万元,因此,多出来的10万元要交给镇政府(这可能就是村民说的10万元承包的来历)。 记者问,从现场看,采石面积是很大的,按村民估计,可以开采两年,而且,现在石渣价格都这么高,怎么会只卖到24万元呢? 镇长说,采石块是有具体规定的,只可以开采1.5万立方米,而不是想开采多少就开采多少。开采完以后,就治理滑坡。而且,石块、石渣的价格也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的,石渣价格是每立方米18元。 D.镇政府:原仔猪市场土地属于国有资产 关于岩头镇仔猪市场的土地权属问题,镇长说,这块土地属于国有资产。 根据镇政府提供的资料,岩头镇仔猪市场经浦江县计委文件批准,于1994年5月3日征用土地9.03亩,其中岩四村0.163亩,岩三村8.867亩。付给岩三村征用土地费共计141872元,见证单位是岩头镇政府。 市场从一开始搬迁到投入使用,都是按正规手续办理,资料齐全:有县计委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家建设用地呈报表,建设局规划管理红线图,岩三、岩四村征用土地协议书等。并按规定缴纳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地管理费等规费。当时,用地单位是浦江县工商局,根据国务院要求市场管办脱钩精神,于2002年该市场移交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2008年5月3日,浦江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将仔猪市场空基出租给岩三村村民办厂,租期为6年,租金共计3万元。2011年9月,因仔猪市场土地即将被政府规划征用,双方签订了场地租赁中止协议。 从法律程序上说,这块土地是属于市场服务开发中心的,是国有资产。镇长说,镇政府和岩三村协商,主要是考虑到这个地块相邻的还有三亩左右的土地需要征用,因为这是一个整体。岩头镇政府打给岩三村的钱并不是支付仔猪市场的土地征用费。现在,50万元已经退回来了。 镇长说,现在,镇政府只是做好了规划,还没有具体实施,镇政府准备接下来就和村里协商。 记者将村主任和镇长的说法转述给了陈世平等村民,陈世平等村民还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希望浦江县政府能够将这块土地归还岩三村继续耕种。 图为争议焦点“陈树坟头”地块。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