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一乌龙新闻,公安部的及时澄清,重申了禁止任何人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坚定决心。不过,在纠正媒体误读、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我们更应看到,找人背分的监管仍面临禁而不止的尴尬。
在非现场执法中,电子眼只是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即使拍到司机也往往比较模糊,不能作为执法证据;而交警现场执法,也会遇到违章停车而车主又不在现场等情况,难以认定违章人身份。这些客观因素就为“找人背分”提供了运作空间,甚至催生出专门的代办销分生意,按照驾照的等级,以每分50元—2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和卖出,从中谋取暴利。
对此,近年来交警部门三令五申,却是屡禁不止。毕竟,考虑到有“人车分离”的现实情况存在。于是,公安部新规就被一些媒体视作政策向现实妥协的信号——找人背分“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
找人背分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潜规则,一方面刺激了违法驾驶员的侥幸心理,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同时也削弱了法律的公信力,容易滋生“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当下,必须正视这一执法难题,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堵上“找人背分”的漏洞。
首先,规范执法程序。对于车证不一的情况,有必要规定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当时确系自己驾驶车辆。同时,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也不能来者不拒、扣分了之,必须扮演好把关者的角色。其次,提高违法成本。在现实中,“找人背分”尽管为法不容,却很少受到实质性处理,这也给了一些人铤而走险的底气。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例如可以引进累进加罚制度,让每一次的违章扣分都具有威慑力。
此外,在严厉惩戒的同时,通过正面激励,引导广大驾驶员珍惜个人信誉,自觉抵制找人背分行为。近年来,安徽芜湖等地对年度无交通违法驾驶人予以积分奖励,有效减少了代扣行为,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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