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5月3日11时10分,砰地一声,一辆私家车与一辆重型货车刮擦。
事故发生在路桥迎宾大道与公园路交叉口1米处,两位车主熄火下车后,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等待处理。不到5分钟,交警赶到事发地点,对两车的刮擦处进行拍照、取证。
一分钟后,事故双方约定下午到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处理,交警指挥两车驶离现场。当天下午,事故双方来到处理服务中心,值班交警为事故定责,保险公司为车辆定损。“我以为很麻烦,没想到15分钟不到就弄好了。”
事故现场处理时间从25分钟缩短为1分钟
2009年8月19日,路桥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正式挂牌对外服务,同时人寿、平安、太平洋等15家保险机构进驻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处理服务中心主任高峰说,成立3年多来,该中心轻微交通事故的结案率达99.99%。
据介绍,在处理服务中心成立之前,城区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车主拨打110,指挥中心交办交警大队,再由城区中队出警,对现场受损车辆进行定则,处理时间一般需要10分钟至25分钟。
而处理中心成立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只需1分钟。高峰介绍,处理服务中心成立3年多时间里,平均每天受理轻微物损交通事故60起,为该区每天减少60处交通堵点。
路桥区对轻微事故的处理办法有两种,一种是由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的交警直接处理,另一种是由城区中队交警进行拍照、取证,再移交处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不论哪种方法,处理时间都只需1分钟。”
此外,交警部门要求,接到轻微无损事故报警,附近交警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尽可能地减少路堵现象。
望更多事故当事人自行拍照取证,保障道路畅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要求,双方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对事故现场拍照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安全的地方再进行协商。《台州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发生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的,事故当事人在相互查验证件及保险凭证后,应当迅速撤离现场,保证道路畅通。
“交警不到现场,保险公司不到现场,最后能理赔吗?”高峰说,对于这样的事故,90%的车主都抱着不知道或不敢的态度,难以接受交警不到现场就可以处理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也就是说,车主对交警的依赖性强,非要等交警到现场处理,这很大程度上给事故处理带来被动。
“我们更希望事故双方能化被动为主动。”高峰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现在很多车主都在使用智能手机。事故发生后,他们完全有能力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然后马上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方式,或报警后将事故车辆开至处理服务中心。这样的方式能最大程度上保障道路畅通。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