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被传销拉下水 一女子跳楼逃生 | ||||||||||
2013年05月08日 10:26:5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 ||||||||||
2012年8月20日,某小区内一名女子从四楼坠下,当警方赶到时,却并未发现坠楼人员。就在警方调查时,楼内几人向警方求助,警方这才了解到,该名女子已被其他人抬走,目前下落不明,而且警方还了解到,楼内有一传销窝点,这名女子正是由于被困在传销窝点里,想逃跑才无奈选择了跳楼。 几名传销人员中,有一位小伙叫“小海”,他在网上受同学邀请,来到淮安想做生意。没想到一来到淮安,他就被几个壮汉控制了,“他们把我身上所有东西都拿走了,每天都有人给我们上课,他们还逼我交1万多块钱,不交就打我。”小海说,他也是被传销人员拖下水的。 小海“听话”地加入传销组织,被要求发展下线,他想到了自己的朋友小红。2012年8月,小海以合伙开快餐店为由,将小红骗至淮安。和小海一样,小红刚下车就立即被几个壮汉控制住了,随后便被关了起来。 2012年8月20日晚,小海还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急促的叫喊声惊醒,一打听才知道,女寝有人跳楼了。“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小红,就跟着跑了下去。”当小海和另一名传销人员赶到楼下时,小红已经昏迷,头上还在流血。看小红还有意识,两人便背起小红准备往屋子里走,刚到门口,警察来了。怕被警察看见,二人背着小红钻进了旁边的草丛躲了起来。警方走后,二人才敢从草丛里出来,立即找了辆车将小红送至医院。这期间,小海一直在医院看护着小红,直至2012年9月4日被警方找到。 在警方的询问中,小海交代,小红过来后,被几个人威胁,“如果不听话的话就强奸她”。“这是他们的惯用伎俩,是男的就说要杀光他们家里的人,女的就说要轮奸之类的话。小红吓得根本不敢说话。”小海说。 2013年4月27日,清河法院审理了此案,该传销组织头目刘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另外几人在逃,小海被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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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淮安新闻网 作者: 王磊 通讯员 张祖超 丁雪梅 编辑: 金菁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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