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生厅质监局:农夫山泉抽查合格率100%
2013年05月09日 07:59:19
人民日报杭州5月8日电 8日,针对农夫山泉标准之争,浙江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的《瓶装饮用天然水》地方标准(DB33/383—2005),确实有5项指标低于国家《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但浙江省一直按照“国标地标并行、就高标准执行”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据省卫生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标准管理处潘红副处长介绍,从2008年《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了部分指标后,该省就明确要求,瓶装饮用天然水生产应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因此,浙江境内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不存在“只执行指标低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问题。
浙江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周晓林处长8日向记者确认:“4月11日,浙江省杭州市质监局对农夫山泉在建德、淳安的6个工厂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4个生产批次的样品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全部合格。”周晓林说:“从2009年到2012年,浙江省质监局共监督抽查农夫山泉瓶装饮用天然水19批次,合格率100%;最近三年,杭州市质监局也抽查检验了38个批次的农夫山泉瓶装饮用天然水,同样全部合格。”据介绍,抽查检验依据包括国标和地标,判定原则是“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江南
编辑:
施菲菲
每日关注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