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 从今年3月开始,平阳给全县750余辆公务用车都穿上“统一制服”,戴上统一车牌,在车内装上GPS,还在车门上喷出了单位名称,让老百姓一目了然。
这样做,真的能防止“车轮腐败”吗?
昨天,平阳县纪委通报,新规运行以来,已经有两名干部因公车私用被处理。
通过GPS定位,发现公车私用
这次查到的两名干部,都是被GPS暴露行踪的。
4月20日,平阳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党委委员叶某某,在金华参加同学会后,叫单位驾驶员开单位公车到金华将其接回平阳;
4月23日下午,平阳县林业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吴某某,驾驶单位执法执勤车到温州接人,后又到苍南县龙港镇。
平阳县纪委常委刘德贤说,设置统一车牌、车上喷绘单位名称,是为了方便群众监督,而给公车装上GPS,则是为了方便纪委内部监督。
“GPS系统建立起来以后,纪委可以通过电脑上GPS终端,随时了解这辆车的运行轨迹。”刘德贤介绍,装上GPS定位系统后,能实时监控公车的行驶轨迹、停放情况,只要有公车私用、滥用的情况,就会被跟踪、监测。
这次公车私用的两名干部,正是纪委通过定位系统,才发现车辆在平阳县范围外使用。
平阳纪委公开公车监督举报电话
两名干部公车私用被查实后,纪委给予叶某某、吴某某扣除考核考绩奖金1000元和责令写书面检查的处理,并约谈单位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平阳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扣发考核考绩奖金1000元和写书面检查只是对于初犯的处理。
根据《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如发现公车私用3次,不但要扣发当事人(直接责任人)个人3000元公务用车补贴或考核考绩奖,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还要给予单位分管领导诫勉谈话,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给予所在单位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单位。
虽然这次处分两名干部,都是通过内部监督发现的,但纪委更希望发挥群众的力量,监督公车私用。
为此,平阳县纪委特别向社会公开公车监督管理举报电话:0577-63732255
平阳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接到群众举报,将立即调查。查到属于公车私用的,一律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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