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能否再拿低保?医药费能否报销?
2013年05月10日 10:07:48
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 定海张女士日前来电询问:她是一名低保户,今年45岁,无业,想自费去交社保,但听说交了社保后,就不能拿低保金了,想求证是否属实。
记者随后咨询了定海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方称,目前张女士去交社保,并不会影响她领取低保金。但日后她领取社保金时,这部分收入将计入她的家庭收入。若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将不再对其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未达到低保标准,则可继续保障。“事实上,我们鼓励低保户们去交社保,将来老了也能多一份保障。这两年定海在交社保的低保户越来越多。民政部门每年都会审计低保户的家庭收支情况,若其交纳的社保标准过高,则将审查该低保户的家庭收入是否超过低保标准。”工作人员答复说。
定海严女士日前来电询问:她是定海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月初她去宁波光明眼科医院看病,想请问这些医药费用能否报销?
定海区社保中心医保科工作人员答复:“市民在浙江省内就医,只要不是去个人诊所之类小医院,一般都能报销。严女士可持相关票据到定海区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来源:
舟山网
作者:
金春玲
编辑:
施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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