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 最普通的散装茶叶好好包装一下,就立刻变身成高档名茶,身价不菲。最近,绍兴县工商局柯桥分局对柯桥城区的茶叶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6家茶叶店存在侵犯“西湖龙井”、“大红袍”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执法人员抽样检查了“西湖龙井”、“大红袍”等茶叶的进货渠道、茶叶内包装和包装盒的印制情况,发现部分茶叶存在问题:精美的硬纸盒包装内,往往嵌着两个铁盒或瓷罐,而包装盒上以及茶叶罐上除相关的茶道说明,没有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包装地址等信息。
“我们多年来一直都是这样包装销售茶叶的,所用的外包装和内包装都是从市场上直接购买,拿来就用,无法标注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及相关产品说明、联系电话和许可证等信息,这也是市场潜规则。”一位被查获的茶叶销售商表示。
工商执法人员则表示,食品经营者销售茶叶(无论是散装还是预包装的),均应当在散装或预包装的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从行业规范的角度出发,类似‘西湖龙井’以及‘大红袍’等名茶的外包装,应该和茶叶配套出售。并且只有经过品牌注册认证的茶厂或农业合作社等生产商,才有权销售相关品牌的茶叶礼盒。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盒子上须有生产厂商、产地、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编号等信息。”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茶叶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茶叶销售价格通常由茶商自主确定,这使得一些茶商常常以旧当新、以次充好,尤其在茶叶跟包装盒分离销售的市场背景下,经营户多采取自行包装,不排除有些茶商在茶叶里掺杂一定比例的劣质茶叶,普通消费者根本难以察觉。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茶叶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是不能随便更改的,如果经销商私自在外包装上更改这些信息,都是不合规定的,一旦被发现,将立即查处。“如果遇到无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相关产品说明、联系电话和许可证等信息的预包装茶叶,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同时不要贪图小利,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茶叶。”工商人员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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