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 5月1日下午4点,在市区城南一家酒店,因举报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违法排污,一位举报人从绍兴县环保局负责人手里接过8000元的奖金。据透露,这位举报者是绍兴县出台环保新政后,首位拿到举报奖励的人。
今年3月,一位网友向环保部门举报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绍兴市、县两级环保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经审批新上了一套设备,由于污水处理没有跟上,产生的废水通过一条沟直接排到了外面的小河里。经检测,污水COD浓度和pH值均超标。
随后,绍兴县环保局对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书。但心急的网友担心环保部门“手下留情”,在网上发帖,怀疑这份限期整改书就是最终的处理结果。3月26日,绍兴县环保局回应:限期整改书的下达只是立案调查中的一个步骤;待调查清楚后,环保部门一定会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5月8日,记者从绍兴县环保局获悉,对该公司的处理结果已经出来,处罚内容为:未批新上的设备停止生产;罚款28万元。同时,该县环保局兑现举报有奖承诺,对举报人进行了奖励。
绍兴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该县去年年底修改了举报奖励政策,大幅提高奖励额度,由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而且领奖手续更简单。新政策出台后,效果明显。仅今年3月一个月时间,就有4家企业违法排污被举报查实。
据透露,除了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外,另被举报查实的企业还有“东龙印染”等3家公司。目前,绍兴县环保局对这3家企业还在处理之中,但有一点已可以肯定:3位举报人举报有效,马上可以拿到奖金。
那么,什么样的举报才算有效呢?这位负责人提醒,举报人在举报时,必须注意抓现行;如果现行抓不到,那么至少要摸清偷漏排的时间段,以便执法人员及时查处。另外,举报人自己摄下的摄像、照片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执法、定案的依据。
为保护举报人,该负责人表示,可以与举报人单线联系;领奖地点、过程也可以由举报人说了算。首个拿到举报奖的举报人是谁,网上传的并不可信,县环保局目前除了个别负责人知道外,其他人都不知道。
- 丽水商务部门提醒:不锈钢出口遇阻 企业需提早准备
- 绍兴物价部门回复:住宅小区收超时停车费符合规定
- 适值醉驾入刑两周年 绍兴两级法院对364人被判实刑
- 从今天起入夏的征程就要开启 这个周末真该出去走走
- “啃老族”吸毒欠下高额债务 父母忍无可忍将其举报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