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 在袍江新区一处马路摊点,摊主和4名食客在就餐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先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调查,初步判断为疑似亚硝酸盐食物中毒。经医院全力抢救,截至昨天上午,3人已出院,2人病情已稳定。
如何防范此类事件发生?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进行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查处食品摊贩、卤制品店有无违规使用亚硝酸盐。
“袍江有人在就餐后出现了食物中毒的情况,有的症状还挺严重的,都上了呼吸机。”前天下午4点多,市人民医院急诊室一位医生说。
送医院救治的共有5人,他们是袍江新区袍中路一马路摊点的摊主王某和曾在该摊点就餐的4名食客。
一位医护人员介绍,这5人是分两批送进急诊抢救室的,症状包括:紫绀、呕心、呕吐、头晕、乏力,个别人出现心悸、呼吸困难,甚至心律紊乱、惊厥、休克、昏迷等。
医生在了解时发现,这5人吃的东西并不完全一样,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出现中毒症状?
经初步调查,摊主王某近日从市蔬菜果品批发交易市场捡来丢弃的亚硝酸盐,前天将其误当味精使用。
出现这一事件后,当天,市食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进行了应急调查处置。目前,具体中毒原因还需等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才能确定。
去年6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公告,要求今后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袍江一马路摊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市政府十分重视。昨天上午专门召开紧急会议,专题进行部署。
这次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乎百姓健康,针对此事件,各相关部门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根据要求,绍兴市将对批发市场等源头进行严格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要全面整治餐饮店的食品安全,重点查处马路摊贩和卤制品店有无违法违规使用亚硝酸盐的情况。
按规定,发现问题的餐饮摊店,将被严厉查处,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当然,市民如果知情,也可拨打“96311”、“96317”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天气渐热,卤菜也开始热销。市食药监局提醒,眼下已进入食物中毒高发期,外出就餐要尽量选择卫生状况好、安全信誉度高的餐馆,不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食物,也不要在无证餐饮单位就餐,谨慎食用卤菜、冷菜等熟食制品,更不要在小摊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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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外观及滋味与食盐、味精相似,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一般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而食用3克以上就可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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