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 在朋友、同学、邻居甚至亲人眼中,39岁的温州瑞安女子林某,曾无限风光。巅峰时,她似乎能掌控好几亿资金,炒期货,打新股,赚钱无数。
然而,风光背后,或许只有林某自己知道,到处集资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有多苦。
最终,她因炒期货亏空等,导致4.28亿多元集资款无法归还,站上了法庭上。
昨天,温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林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也是温州到目前为止涉案金额最多的集资诈骗案。
巨额亏损后仍非法集资
法院审理查明, 2007年开始,林某向他人集资投资期货。
2008年5月,伙同翁某等人设立温州鑫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情况下,违规代理香港华富嘉洛证券有限公司证券和期货交易平台,从客户的证券和期货交易佣金中获取分成。
2008年开始,林某以本人名义,或以蔡某和张某等20余人名义,在华富嘉洛公司开设证券和期货账户,集资雇人主要进行期货交易。
产生巨额亏损后,林某隐瞒真相,虚构炒期货很赚钱的假象,继续非法集资。
她集资的套路,包括宣称可以委托炒期货,利润共享,风险分担;虚构运作公司上市、打新股和银行拉存等项目需要巨额资金等。
一般情况下,她会承诺本金无风险,以高息或高回报率为诱饵。
她集资的对象,包括朋友、同事、同学、老师、亲戚和邻居等,还有这些人介绍的其他不特定对象。
集资来的钱,部分用于前期集资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回报,部分继续用于炒期货和股票。
随着亏损数额加大,利息等支出的不断增加,林某资金周转愈加困难。而她选择了继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拆东墙补西墙。
直到2011年10月下旬,资金实在无法周转了,终案发。
亏空4亿多元无法归还
去年1月,林某的案子开庭,多名被害人选择了出庭作证。
法院介绍,截止案发,林某向他人非法集资数额,包括部分利息和投资回报转入,在没有扣除部分已付利息和少量近期还本数额的情况下,累计达到了6.4亿多元,而她实际骗取集资款不能归还数额,也达到了4.28亿多元。
法院认为,林某以高息或高回报为诱饵,置被害人资金安全不顾,集资用于期货等高风险投资,在持续巨额亏损后,明知已经没有还款能力,仍虚构投资项目,宣传投资很赚钱的假象,骗取被害人信任,继续以各种方式向不特定对象集资,将集资款部分用于还本付息,部分继续用于炒期货,最后导致4.28亿多元巨额款项不能归还,足以认定其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鉴于林某集资诈骗不能归还数额特别巨大,骗取的资金没有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是进行个人高风险投资造成严重亏损,且犯罪涉及面广,给众多被害人造成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
虽然法院判决中还提及,林某违法所得4.28亿多元,责令予以退赔,返还相关被害人。不过,一名知情人士称,从目前情况看,林某应该是还不出这么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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