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 近日,舟山市的不少宾馆酒店接到了来自市消保委的一则建议函:宾馆、酒店在自定客房用具赔偿价时,应以成本价为基础并明确折旧率,以确保定价合理,同时要求各宾馆、酒店在5月30日前完成自查。这意味着市消保委在全市开始对宾馆用具高价索赔现象进行维权监督行动。“我们之所以开展这项活动,是因为时常会接到一些消费者的投诉,称自己不小心损坏客房用具后,遭到宾馆、酒店经营者高价索赔。”昨天,市消保委秘书长吴良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了一个具体案例,有位林先生,在一家宾馆住宿时不小心打碎一个茶杯,宾馆要求赔偿50元。林先生认为这杯子进价最多10多元,完全不合理。
宾馆客房用具被损,经营者要求高价索赔到底合不合理?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吴良科认为,一些宾馆要求消费者赔偿的费用,大大超过客房用具成本价,这种对消费者实施惩罚性赔偿的定价,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早在今年初,市消保委联合普陀山消保委,对3家星级宾馆和6家普通宾馆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显示,宾馆公开的客房用具赔偿价普遍高于该物品的购入价,个别宾馆少则翻倍,多则超过3倍。如某酒店,一只烟灰缸进价40元,赔偿要价150元;30元一只的普通漱口杯,赔偿要价甚至达到125元。 针对这种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现象,日前,市消保委向舟山市宾馆经营者发放书面建议书:要求各宾馆在5月30日前对自定的客房用具赔偿价进行自检,并于6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各地消保委组织。同时明确表示,从6月10日起,各地消保委将对辖区内主要宾馆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未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将采取向经营负责人约谈的方式进行监督;对拒不整改的,市消保委将适时进行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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