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赠送的120元能不能退? 工商建议充值金额不要过大
2013年05月16日 10:00:09
原 帖
网友“台州小宇”在新浪微博@台州晚报:路桥太平洋王子国际酒店一楼的泰盛轩太霸道了,充值卡没有消费完,打电话过来要求5月30日前消费完。我说消费不完怎么办,他们的经理就出来说:我们已经电话通知了,其他商家遇到这种情况直接走人,还不通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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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这种强制性的态度消费者自然难以接受,应该直接退款。
悦童yueton:最好的是:消费和退款客户自选,就算自选,相信也不会都选择退款。只是商家没那个自信。
记者求证
消费者:要求卡内余额全部退还
“台州小宇”姓徐,路桥人。半年前,他到路桥太平洋王子国际酒店一楼的泰盛轩吃饭。当时餐厅刚好推出充500元送120元的优惠活动,“优惠幅度大,挺划算的。”小徐便办了一张充值卡。
因不住酒店附近,之后,小徐没再去过那家餐厅。不过前天,他收到了一条餐厅发来的短信,说是因餐厅合同即将到期,要求卡内余额要在5月30日之前消费完。“这是我的钱,为什么要按餐厅意愿消费?”带着这个疑问和一点不满,当天晚上,小徐来到餐厅。
当晚吃完饭,卡内余额还剩310余元,小徐跟店员说月底前自己肯定没法全部消费完,要将卡内余额包括赠送的120元全部退还。他觉得当初要是没有赠送的120元,自己也不会办这充值卡,“既然送了,就属于顾客。”
对于他的要求,而后赶来的餐厅经理不同意,“对方说自己已经提前通知顾客,不像其他商家倒闭了直接走人。”出于对经理回复的不满,事发后小徐发了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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