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接待,河南嵩县国土资源局两年喝掉3000瓶特供酒,此事引起舆论关注和非议。近日,嵩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对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负有主要责任的锦源山庄总经理被免职。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嵩县国土资源局大量订制特供酒用于请客吃喝,自2010年8月至2012年9月,两年时间消耗掉3000瓶特供酒。此事一经披露即引发舆论热议,一来,两年喝掉3000瓶特供酒实在惊人;二来,嵩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政府部门如此铺张浪费,着实太不像话。
舆论压力之下,处理结果终于姗姗来迟,但这是什么样的处理呢?大吃大喝、浪费财政资金的政府官员们没有一人被问责,该部门也只得到一个“罚酒三杯”式的通报批评,而提供特供酒的锦源山庄总经理却被认定“负有主要责任”,被免职处理。难怪网友戏称,这是“神”一般的处理。
报道称,锦源山庄为嵩县国土资源局所属集体企业,独立法人,自负盈亏。为减少购货环节,2010年8月15日,锦源山庄集中采购一批特供酒,主要用于经营销售,县国土资源局对外接待也用此酒。饭店卖酒乃正常经营行为,既没有强买强卖,也没有栽赃陷害,何以“喝酒的没事,卖酒的担责”?按照这样的逻辑,所有酒店都该关门大吉,以免玷污了政府官员的纯洁。
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既有损政府形象,也浪费了财政资金,进而侵害民生。尤其是像嵩县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收入本就非常有限,官员再不知节制,对民生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因此,对于公款吃喝行为,不仅要有中央的禁令,更要有地方上的自觉自律,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然而从嵩县的处理结果看,打击公款吃喝还有着不小的阻力。一方面,公款吃喝有着很深的现实土壤,几乎每一项政府工作都离不开吃喝,以至于吃吃喝喝俨然成为一些政府部门最主要的“工作”。另一方面,治理公款吃喝还面临一个“法不责众”的问题。嵩县国土资源局两年喝掉3000瓶特供酒,这显然不是个别现象,该县其他部门又能好到哪去?大家都在吃吃喝喝,处理了这个,要不要处理那个?甚至,就连作出处理决定的领导和部门,也未必就敢说自己没有大吃大喝,那么板子该打谁呢?环顾四周,全是自己人,倒霉的只能是可恶的“总经理”了,谁让你卖酒的?
这不只是一个官场冷笑话,更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悲剧。让人啼笑皆非的问责,可以糊弄媒体,可以敷衍了上级,可以自我麻痹,却无法平息当地民众心中的愤怒。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就是这样在一次次自作聪明中被“消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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