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的农田可用来造路吗 回应:承租方违背了协议
2013年05月20日 15:32:00
李女士的父亲看着自家的责任田被填成了土石渣路,担忧难以复耕。
浙江在线05月20日讯 近日,路桥新桥镇金大田村的李女士打进本报维权热线81812315称,她家的责任田被村里的合作社租用了,原本说是用作农业生产,现在却建成了道路。她到村委会要个说法,但始终没能给个明确的答复。
农户:合作社违反协议,农业用地变成土石渣路
李女士告诉记者,2012年的1月份,金大田村经济合作社向全村租用了几百亩地用于转租,他们家的5.111亩责任田也被租用了。
“我们签了一份租赁期为15年的协议,协议中写明‘租赁后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租赁期满后,由承租方业主负责土地的清理,达到种植的基本标准’。”李女士说,自2012年1月到现在,她家已领到了两次租金。
“可从上个月开始,他们就运了很多土渣、石渣填到我家的田里。”李女士说,她家出租的责任田就要被建成马路了,合作社违反了当初的协议。
“这样填下去,15年以后万一没有办法恢复成耕地的话,我们要怎么办?而且协议上写明了不能用于非农建设的啊!”李女士说,“我们去村里问了好多次,村委会主任答应给我们一个回复的,现在还不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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