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玎 通讯员 萧法
昨天,杭州萧山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储蓄合同纠纷案。起因是敬老院里一位孤寡老人张大爷的银行存单。
张大爷生于1933年,2004年入住萧山北干街道办事处敬老院。敬老院介绍,张大爷没有子女,也没有其他亲戚。
2004年11月24日,张大爷与北干街道办事处、敬老院、北干街道广德社区居委会签订了《萧山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对象入住敬老院协议》。协议中约定,张大爷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保障由敬老院提供;张大爷百年后,其所有财产归敬老院所有。
2006年年底,张大爷生病去世。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在整理张大爷的遗物时发现了三张银行存单,便交给了当时的院长。三张存单分别是工商银行3万元(存单名为“张耀南”,1999年存入)、农业银行1500元(存单名为“张炜彤”,1999年存入)、邮政储蓄银行1万多元。
按照当初的约定,敬老院凭着协议去银行取钱。存在邮政储蓄银行的1万多元顺利取出来了,但其他两家银行却一直不让取。事情就此搁置。
敬老院现任余院长上任后接手了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他又去了银行。银行的答复还是一样:没有实行实名制以前的存单,只能凭密码支取。余院长又跑去公证处寻求帮助。但公证处表示没处理过此类问题,无法受理。
余院长没招了,只能以敬老院的名义把工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和农业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分别告上了法庭。法院分别于5月7日、5月20日公开开庭了上述案件。
庭审中,工商银行表示,确实有名为张耀南的3万元的定期存单,但无法确定张耀南与敬老院提供的抚养协议的张伟彤是否为同一人。虽然张耀南的存单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其他人来提取过,但无法确认以后是否会有其他人来提取。而且协议中,其他部分为格式条款,就“丁方百年之后,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这条是手写的,银行对这份证据的是否真实、合法也存在着异议。
不过,工商银行表示,如果法院认定为协议有效,张耀南和张伟彤是同一人,银行还是会同意敬老院支取。
农业银行也表示,如果法院能够确定协议有效的话,银行愿意根据存单和法院的判决将本金和利息支付给敬老院。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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