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涉嫌杀害萧山出租车女司机的“真凶”昨在嘉兴受审
前日,省高院对该案最初认定的5名“原凶”提起再审
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否认有故意杀人企图
“真凶”嫌疑人项生源受审现场。
浙江在线05月23日讯 昨日上午,项生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项生源被指控为18年前杀害萧山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的真凶。
两枚血手印让“真凶”浮出水面
也就在项生源涉嫌故意杀人案开庭的前一天,5月21日浙江省高院对陈建阳等人抢劫、盗窃案提起再审。陈建阳等5名萧山男子,一度被认定合伙作案抢劫杀害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而“真凶”项生源去年12月落网时,陈建阳等5人已服刑17年。
项生源涉嫌故意杀人案公开审理和陈建阳等5人抢劫、盗窃案提起再审,为还原徐彩华被害案、查明真相又迈出重要一步。
在昨日的法庭上,控辩双方对项生源是否就是杀人真凶展开激烈交锋。被害人家属当庭提出105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法院审理后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18年前涉嫌杀害萧山出租车女司机的“真凶”昨在嘉兴受审
前日,省高院对该案最初认定的5名“原凶”提起再审
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否认有故意杀人企图
两枚血指纹让“真凶”现形
项生源是怎么会被锁定为涉嫌杀害女司机徐彩华真凶的?省高院昨日在陈建阳等5人抢劫、盗窃案提起再审的通报中作了概述:
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在萧山农垦一场16队四号桥南的机耕路、坎山镇青风加油站东侧路段,分别发生抢劫出租车司机并致出租车司机死亡的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萧山籍男青年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为。陈建阳、田伟冬还于1995年9月2日盗窃价值1600余元的财物。
随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陈建阳、田伟冬犯抢劫罪、盗窃罪,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犯抢劫罪,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7年7月1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以抢劫罪判处陈建阳、田伟冬死刑,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两罪并罚执行死刑;以抢劫罪分别判处王建平死刑,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田孝平无期徒刑。此后,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朱又平提出上诉,田孝平未提出上诉。
1997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三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核准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1年7月27日,杭州警方在组织命案攻坚战中,发现一盗窃前科人员“项古顶”的指纹信息与1995年3月20日发生在萧山的抢劫杀人案现场提取的指纹信息认定同一。经侦查,杭州警方于2012年12月18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项生源(即“项古顶”)立案侦查。
2013年1月4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项生源。
在昨日项生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对指纹比对结果作出了更明确的说明,两枚血指纹分别是案发当时在被害女司机徐彩华驾驶的红色夏利车的车内后视镜及左侧倒车镜上提取的,经比对与项生源的左手大拇指的指纹信息一致。
“真凶”被指控因琐事故意杀人
昨日上午,根据省高院指定管辖,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项生源故意杀人案。
1972年出生的项生源是萧山人,曾因犯盗窃罪被绍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据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3月20日11时许,项生源在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汽车站附近坐上由衙前镇吟龙村女司机徐彩华驾驶的红色夏利出租车回家。途中,两人因车费等问题发生争执。
当车行至杭州市萧山区农垦一场16队四号桥南机耕路时,项生源借故下车,从路边捡起一石块随身携带。
上车后,两人再次发生争吵。项生源随即用石块击打徐彩华头面部,又掐颈、捂嘴,并将徐彩华拖出车外弃于路边,致其死亡。
之后,项生源驾驶徐彩华的出租车逃离现场,并将车辆弃置于萧山区城北水泥厂旁。离开时,项生源取走了徐彩华的传呼机、耳环、现金、驾驶证、行驶证等财物。
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徐彩华头面部及颈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使机械性窒息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项生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项生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真凶”称作案后女司机还活着
对于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项生源表示无异议,但他同时补充说,他清楚地记得,18年前将女司机从车里遗弃萧山区农垦一场路边时,对方还活着,并哀求他不要将她扔在那里。
法庭上,项生源回忆了18年前案发时的场景:
案发前,我在杭州市盐化公司当搬运工,每月工资有1000至1500元,每两三个月回一次萧山老家,基本是坐公交车。事发当天,我刚好领到工资,但中午回家在坐公交车时发现钱被偷了,这才坐上了徐彩华的出租车,当时商量好车费是60元。
上车后,我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车到了萧山农垦一场,便要求司机掉头,但司机提出要加价。我借口解小便下车,随手捡了一块石头。捡石头是担心司机会开车跑了,想扔石头砸车解解气。
再次上车后,我坐在司机后座,发生争吵时,她咬住了我的右手食指,我左手用石头砸她,但怕石头砸得太重,于是改用手掐她脖子,她松手了,不久就昏了过去。
我把她拖下车,但在将她拖下车时,她突然醒了,并求我不要将她遗弃在那里。我怕她爬起来再和我争吵,就把车开走了……我只开过拖拉机并且没有驾驶证,那天我开车是漫无目的的,后来就把车扔了,离开时,拿走了驾驶证和行驶证等,我看过证件后,才知道对方是萧山衙前人,出租车属于萧山第四建筑公司。
事发两个月后,我离开萧山去了重庆,随后与女友结婚并辗转各地,直到去年12月下旬,警方找到我在滨江的住处。我一直记不得自己干过什么坏事,后来才想起18年前与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的纠纷,做笔录时,我才知道徐彩华已经死了。
“我从没有想过畏罪潜逃。”项生源说,在去年底被抓前,他几乎每年都回家过年,从来没有去打听徐彩华是否死亡,也没有关注过相关新闻报道,10多年来,他也没有把这事告诉过任何人。
嫌疑人对犯罪事实无异议
检察官指控项生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根据1979年的刑法,法院应对项生源至少处以无期徒刑。同时,检察官认为,项生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项生源也当庭表示,对检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他认为,自己离开时徐彩华还活着,而且自己没有杀人故意。
对于检察官的指控,项生源的辩护律师一一提出辩护意见。
辩护律师说,陈建阳等人抢劫、盗窃案提起再审还没有结论,昨日就审项先源,时机不对而且程序存在问题。再有,项生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除了指纹之外,只有口供,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而且其他证据之间也相互矛盾。
律师还对目击证人笔录瑕疵、尸检的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提供现场法医独立的尸检笔录、相关部门对案件重新调查、询问的程序违法等提出疑问。
另外,辩护律师还提出,被害人家属还说除了耳环,徐彩华被害时还丢了一对戒指,而项生源没有拿过戒指,因此不能排除有人再次对躺在草地上的徐彩华实施劫财和二次加害的可能。
辩护律师称,鉴于项生源一直强调,他离开时女司机并未死亡,所以就不能认定被害人的死亡一定是项造成的,而且项生源不具有杀死女司机的直接故意,即便法院认为项的行为与徐彩华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也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律师还说,对女司机的家属而言,18年前的旧案重提,伤痛重新被激发,这一点造成冤案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负很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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