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3日讯 近日,普陀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招标办对2012年度乡镇(街道)、区属单位公务车辆维修费用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个别单位公务车辆在维修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其中,对一起驾驶员在车辆送修中存在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核查,2012年普陀区公务车辆车均维修费用与2011年相比上升幅度较大,部分单位的公务车辆存在维修费用偏高、更换轮胎频繁、油耗过大、个别工作人员从中牟取私利等问题。去年7月,该区某街道一聘用人员丁某在舟山申通时代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结算车辆维修费用时,与维修厂家相关人员串谋,将私自购买的眼镜、皮包等物品以其他维修项目形式计入维修费用中,涉及金额共计2518元。该行为严重违反了《普陀区公务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并涉嫌贪污违纪,普陀区纪委已立案调查,并对此情况进行了通报。
普陀区纪委要求各地各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维修管理,规范车辆维修行为。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把公务车辆维修“四关”:严把公车维修内部管理关,落实公车管理和使用责任,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制度;严把公车维修审核关,细化公务车送修申报内容,在定点维修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零部件要以修复为主,减少整件更换,并加强维修监督员力量配置;严把公车维修结算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若再有违规违纪问题,其车辆运行相关费用将予以核减;严把公车维修监督关,定期核查,并对车辆管理违规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对性质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曝光,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公车维修管理是降低行政成本、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近年来,普陀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试行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公开制度的通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定,推行全区乡镇街道、区属单位的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公开制度,实行公务车辆使用费用“一车一账”制度,并在普陀廉政网上公布了该区2007年以来公务车辆维修费用情况及交通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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