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家铁路局“三定”编制同时进行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机构编制也有了眉目:总部层面,原铁道部的职能部门除公安局外,其余被改换名称后全数保留下来,此外,铁总还增设了物资管理部等一些新的部门。垂直层面,原铁道部下属的18个路局仍全部由铁总管理,此前盛传的地方路局合并未有明显动静。
原铁道部被拆分后,新组建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责。换言之,铁路总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国家铁路局负责监督。但考虑到铁路行业的特殊性,中国铁路总公司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而是顶着正部级行政身份的央企,其机构设置和编制安排,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而按照既定改革方案,铁路总公司虽无法市场化,但同样要在机构、编制上向市场化企业靠拢。
就目前的机构设置来看,顶着第一央企头衔出生的铁路总公司,确实承接了原铁道部的企业职能,而且铁路司法的最后一块堡垒——铁路公安并未并入铁路总公司,这些进步值得肯定。但是,铁路总公司将原铁道部的职能部门改换名称全数保留,甚至新增了不少管理部门,这样的改革设计,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众所周知,之所以拆分铁道部,除了政企分开之外,更重要的目的是通过改革实现机构精简、裁撤冗员,使承担运输业务的铁路总公司能够轻装上阵,以企业的灵活性经营来盘活整个铁路运输体系。现在,铁路总公司机构不减反增,等于将原铁道部承担企业职能的机构原封不动地接管过来,同时还多出几个司局级单位,按照这种思路改下去,以精简为本意的铁路改革,恐怕会越改越庞大、越改越臃肿。
机构精简会遇到阻力,这当然可以理解。实际上,国务院机构改革经过多轮之后,才选择拆分铁道部,已经是对改革阻力作了足够的考虑,同时留下了足够长的过渡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铁路总公司还是一味回避阻力,实在说不通。精减机构、编制的确会对以往的利益格局形成触动,但改革至少要呈现出某种增量,不能为了减少阻力而忘记甚至放弃改革的初衷,以更加庞大的机构设置来消解精简的本意。
作为第一央企,铁路总公司的出资人是全体纳税人,其机构和编制设定不是纯粹的企业行为,改革不能只照顾被改革者的利益,更要考虑公众的利益。不论如何,机构不减反增的改革操作,难逃换汤不换药之嫌,这绝非此次铁路改革的初衷,与公众预期南辕北辙。可以想象,如果铁路总公司维持着臃肿的机构和编制,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将行政管理成本转移到票价上,从而由公众埋单呢?民众可不希望铁路改革的结果是票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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