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盛燕被城管掐着脖子(资料照片)
浙江在线05月25日讯 3月6日,一张照片在微博上广泛传播:一个年轻的女子被反绑起来,蹲在一辆警车边上,而她一岁半的女儿则抱着妈妈痛哭。昨天,原籍温州永嘉的小贩李盛燕及其女潘雅欣向广州海珠法庭起诉海珠区城管执法分局和海珠区公安分局案开庭。李盛燕表示,将城管和公安告上法庭,是希望给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她们的诉讼请求是,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赔礼道歉,要求广州公安局海珠分局赔偿精神抚慰金8万,要求海珠城管赔偿经济损失3万。不过,李盛燕及她女儿均未露面庭审,而是委托律师出庭。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李盛燕带着女儿摆小摊
事件回放:
温州年轻女贩遭受“掐脖门”
李盛燕今年22岁,3月6日之前,李盛燕只是广东默默无闻的打工者中的一个,一家三口栖身于广州一处名叫客村的城中村,平时就靠摆地摊卖水果为生。
3月6日下午,李盛燕带着小孩在广州大道南靠近客村立交处占道摆卖番石榴,城管执法试图赶走李盛燕。执法视频显示,双方爆发口角冲突后,一名城管人员夺下李盛燕的刀,并再次要求其离开。在争吵中,一名城管人员按捺不住,一句“要不是看你带着孩子,我今天就扣你了”,让李盛燕情绪失控,拿起一个番石榴大力丢向城管,而城管也被激怒,冲上前将李盛燕的后脖掐住。随后,李盛燕老公到场,发现妻子被警方强行押上警车,要求城管下车给个说法。随后,警察将李盛燕一家三口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当晚,李盛燕一家三口在派出所过夜。
“掐脖门”在网上引发了争议,对一个女贩如此动粗,并且是在其年幼的女儿在场、无人照顾的情况下,是否合情,有无违法。
女儿抱着被绑起来的李盛燕大哭(资料照片)
李盛燕:
不愿接受采访,只愿讨回公道
而对于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李盛燕的犹豫显而易见,在简单地说了几句“事情到这一地步,没什么好说的”后,就挂掉了电话。李盛燕的律师——广东耀辉律师事务所的隋牧青解释说,李盛燕打官司的目的只是讨回公道。而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他们一家都面临很大压力。她妈妈有阵子甚至吓得把她带回了温州。而她老公原来也是原告之一,但后来却不敢在原告状纸上签名了。这些也许是她不敢面对记者的深层原因。
庭审争议:
是否善待幼女
隋牧青律师对本报记者谈到了庭审中的几个争议。
争议一:
小贩番石榴砸人是暴力伤害行为?
城管代理人认为,番石榴一个一斤多,小贩砸人是一个暴力伤害行为。但隋牧青认为,扔番石榴不是暴力抗法,女小贩是个女子,扔番石榴并不构成伤害,扔只是气愤之下的一个反应。是被告有“你这个傻叉”等侮辱语言造成,并且城管没有控制人的权力。
争议二:
有没有善待女贩的幼女
在庭审现场,有没有善待李盛燕的幼女也是争议之一。
海珠公安之前的官方微博说:在处置过程中,由于小贩有一小女孩随同,其又未能提供其他合法的监护人照顾小女孩,为防止发生其他意外事故,民警将小女孩一同带回派出所跟随其父母身边。其间,民警始终善待小女孩,为其购买、提供食品,在其尿裤时提供被单包裹,将尿湿的裤鞋等进行清洗、晾晒。
而对于广州海珠公安的说法,李盛燕之前在微博上反驳其“说得好听”。李盛燕说,在派出所待了近24小时,民警根本没有善待她女儿,买食品的钱是他们自己出的,被单也是他们反复提出才拿到的,至于清洗尿湿的裤鞋,更是没有的事。
隋牧青律师认为,将一岁半幼儿带到派出所,其实是一种非法拘禁,没有证据证明对其提供了应有的照顾。 24小时只给了一家人一碗面。且当着小孩子面反绑其母亲,对孩子造成了巨大精神伤害。
如果幼童在场,执法冲突是否应该避免
有关李盛燕的这张照片很伤人心:李盛燕被反绑起来蹲在警车边上,而她一岁半的女儿则抱着她大哭。不管女贩到底有没有违法,妈妈在她面前被反绑起来的场面,肯定深深伤害女童幼小的心灵。
李盛燕的代理律师隋牧青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按照人之常理,有幼童在场,有关部门不应该抓走她的母亲,因为这是对她心灵的严重伤害。他觉得将一个一岁半的幼童带到派出所是这次事件中最没人性的地方。
很多人期待“掐脖门”会以李盛燕的胜诉来画上句号。但也有人认为,不管该案件最后怎么判,3月6日下午在广州大道发生的这次冲突,起码会让很多人明白一件事情——执法的人性化,应该且必须包括,照顾到孩子的心。
她们的诉讼请求是,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赔礼道歉,要求广州公安局海珠分局赔偿精神抚慰金8万,要求海珠城管赔偿经济损失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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