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籍永嘉的小贩李盛燕及其女向广州海珠法庭起诉海珠区城管执法分局和海珠区公安分局案开庭。双方代理人就八大焦点问题“短兵相接”,法庭未作当庭判决。
从对于城管向女贩动粗,并且是当着其幼女之面进行的指责,到个别媒体有无存在倾向性报道、李盛燕是否是“有钱人故意装穷”的质疑,这起延宕了快3个月的城管、小贩冲突事件终于进入了诉讼审理的轨道。无论其最终的判决结果如何,可以肯定地说,它都将成为中国城市管理史上的一个案例。
今天的中国大地,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城管与小贩的“动作片”和“苦情戏”。其中,有些博弈闪现着“猫捉老鼠式”的底层智慧,但更多的则充斥着暴力、血腥的元素——既有城管殴打小贩的情况,也不乏小贩捅杀城管的悲剧。
为了缓解彼此的敌对情绪,近些年,各地采取了不少措施、进行了诸多尝试,如提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最可爱的人”等人性理念,以及实施“微笑执法”、“跪式执法”等管理创新,希望能做到“以德服人”。然而,生计的焦虑迫使小贩们无视管理者的“善意用心”,继续选择暴力抗法;而城管方面,尽管有相关《执法条例》进行约束,但激烈的现场对抗氛围很容易令他们情绪失控,进而上演“暴力对决”,加之围观者出于对弱者的同情作出的某些“非事实指责”,纷纷乱局之下,城管与小贩逐渐成了一个无解的社会死结——小贩有小贩的悲怆、城管有城管的辛酸。
现在,李盛燕站出来,选择以法律诉讼的方式停纷止争、自我维权,令人眼前一亮。相比以往发生冲突后,城管方面要么立马向舆论低头,将责任推给“临时工”,要么死不认错,看小贩能奈我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一方面反映出公民(哪怕只是一名卑微的小贩)维权意识的觉醒,以及其对于法律的信仰;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双方在客观、理性的状态下确定责任、解决矛盾,避免任何一方吃亏,这无疑更符合法治社会的议事精神。
其实,作为城市化的一个伴生现象,现阶段要想彻底解决城管与小贩的矛盾几乎是不可能的——毕竟,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人人向往,但小贩们的生存权利同样必须维护。这就好比拆迁,城市要发展,拆迁不可避免,但依法执行总比行政强拆文明合理、也更能服人。当然,这其中离不开一个前提,即法律本身的科学性、人性化,以及审判的法院必须具备公信力,而这或许才是问题的关键。不过,那已经是另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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