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只因电视里一个偷汽车的画面,20多岁的海盐人吴某心潮澎湃,他觉得,偷汽车非常有技术含量,而且无比刺激。
为了满足这种刺激感,他从网上购买了一套汽车开锁装置,并向卖家打听了使用方法,开始了自己“汽车大盗”的生涯。
不过,他偷来的几辆车总出车祸,最后一起还造成一死一伤。
近日,吴某站到了海盐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吴某开了一家汽车装潢店,不愁吃穿,就是爱车。偷车也是寻刺激,不过他胆子并不大,还找了自己的好兄弟李某,给他望风。
2009年1月,吴某结伙李某,做了第一起案子,对象是一辆现代伊兰特。
他们选择了海宁做作案地点,用网购的偷车装置顺利窃得第一辆车。
半路上,李某把偷到的汽车牌照拆下来扔进了河里,并将车藏匿在海盐百步横港集镇,不料却在第二天被公安局民警发现,并通知被害人领回了车辆。
吴某很不甘心。过了半个月,吴某再次约上李某一起去偷车,对象还是伊兰特,并成功得手。为了方便自己使用,吴某还给车子重新换了电门锁、车门锁、后备箱锁,并买来一副假牌照装上去。
一次兜风时,车出了车祸,吴某干脆将车辆焚毁。
偷来的汽车又没有了,吴某在消停了半个月后,决定单干,再去偷一辆。
2009年11月,他采用相同手法,成功窃得一辆伊兰特汽车。可能是报应,车子才开了几个月后,又出了车祸,吴某弃车逃跑。
2010年1月,朋友周某看到吴某有车,很羡慕,得知是偷来时,他表示也想弄辆车来开开。吴某痛快地答应了,用老办法把汽车偷到手,并大方地借给周某,二人经常轮流开。
不料,3月,周某开车兜风时,出了交通事故,周某当场死亡,吴某则受伤,导致左手左腿残疾。
海盐法院最后以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而他的同学李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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