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昨天,经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消费投诉中心调解,位于温州市区上吕浦锦园附近的托马斯时尚馆与此前在该店游泳时溺水男婴的父母达成协议,商家赔偿8000元。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注册科相关负责人称,托马斯时尚馆经营婴儿理发、婴儿游泳池已经超出经营范围,将受到处罚。
5月14日,詹女士带10个月大的儿子小轩去托马斯时尚馆理完发后,商家告诉她小轩可以戴游泳圈在水中游泳。詹女士说,她同意后,店员将游泳圈套在了小轩腰上,小轩刚进泳池时,她和小轩的奶奶以及一名店员在房间内照看孩子。过了几分钟,小轩戴着游泳圈,伸手抓浮在水面的玩具时,因为重心不稳一头扎进水里。
詹女士说,负责泳池区域看管的那名店员当时正好到另一个房间拿空调遥控器。“虽然是我要开空调的,但是他作为专业人员是不能擅自离开的,我说我自己去拿,但她没有理会。”詹女士说,因为担心小轩游泳着凉,所以要求店员开空调,没想到就在这时小轩溺水了。当时她慌张得手足无措,立即呼喊店员来救人,小轩溺水20多秒钟后,被该店负责人张女士救上来。
张女士说,游泳圈是套在小轩腋下的。当时她和店员都站在泳池区域的外面,透过玻璃门看到小轩溺水,她立刻跨进泳池内,把小轩抱了起来立即施救。小轩当时只是有点喘不过气,看上去没有其他不良反应。后来詹女士要求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她也答应了,还付了5000多元的住院费。
经过8天住院观察,小轩并无大碍,于本月22日出院。小轩的父母认为这件事给小轩今后的成长会带来不好影响,于是向商家索赔5万元。
昨天,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注册科朱姓科长说,托马斯时尚馆只有一张经营母婴用品、玩具的许可证,缺少卫生许可证等相关凭证。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应注意商家是否有相应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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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婴儿学游泳完全没必要
据《新闻晨报》报道: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透露,该院每年都会急救10余例溺水婴幼儿。几乎都是学游泳闯下的祸。
该院危重医学科重症监护室主任陆铸今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有些机构称婴幼儿学游泳可以促进脑发育、锻炼身体协调性等,但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即婴幼儿学游泳的年龄界限。一般科学育儿应该是1岁以内以喂养为主,1岁半以内以视觉开发为主,1岁半以上可以做些肢体运动,如伸展手臂、弯弯腿部等,但不能把2岁以下的婴幼儿盲目地往水里“扔”,尽管在部分婴幼儿专用游泳场所内,会给下水的婴幼儿头上套一个充气套,但这并不保险,因为婴幼儿缺乏控制能力。陆铸今说,根据婴幼儿的生理解剖学原理,他们学游泳的最佳年龄应该在4~5岁及以上,并且还要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
如果婴儿呛水窒息咋办?
立刻将孩子倒立,拍打后背,水出来后,再将孩子平躺,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家长不可因为一时慌张,颠倒操作程序,否则会给后期抢救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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