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3日讯 “红灯停,绿灯行”,设置交通信号灯的目的就是为了对车辆和行人进行调节和分流,达到车辆和行人有序通行,确保路口畅通。然而在日常交通活动中,一些市民就是不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这个最基本的法则,闯红灯现象常有发生。其中不仅仅是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非机动车辆的闯红灯违法行为也同样存在。
车辆路口闯红灯违法行为
2013年1月1日,公安部123号新令实施,不少机动车车主对于闯红灯违法行为都有所顾忌。然而在日常交通活动中,一些机动车就是不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这个最基本的法则,闯红灯现象常有发生。
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温岭安装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中,90%以上是由违反信号标志造成的。这其中就包括闯红灯、绕红灯、随意变道、调头、穿插等多种违法行为。
1月15日下午2点左右,在温岭市区万昌中路与中华路交叉口附近,一辆中巴车亮起了左转向灯,穿过直行车道,并往左越线绕行。而此时,左侧路口恰好有一辆摩托车经过。结果,客车将摩托车连车带人撞倒在地,幸好当时两车的速度都不是很快,摩托车驾驶人只是受了点轻伤。
虽然这起事故最后双方都没有报警,而是自行协商解决了。但不难看出其中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在这起事故中,这辆中巴车按照它的行驶路线,应该是直行的,但是刚好碰到直行的信号灯是红灯,它就想绕行,但在绕行过程中就遇到左后方过来的摩托车,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据交警介绍,一些车辆经常通过“U”字通行路线,绕过信号灯以减少在路口等候红灯的时间。然而这样的行驶其实与闯红灯一样,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
在交通活动中,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相对于机动车来说属弱势一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横过道路时应自觉在斑马线上通过,并且应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但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非法过马路行为:红灯亮了,行人仍是旁若无车、大摇大摆地闯红灯而行。一些电动车、助力车司机看到前方没有车就冲,根本不顾前方红灯,令人着实捏了一把汗。
交警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共有近5000人死于交通事故,其中跟行人有关的事故占了15%左右。温岭市就有78位行人死于各类交通事故,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行人随意横穿、闯红灯等引起的。
行人、车辆闯红灯原因分析
第一是为了赶时间:这是最常见的闯红灯理由,特别是一些有急事的人,为了赶时间不顾一切闯红灯。有的甚至连红绿灯信号也不顾,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也有一些市民看到有红灯亮起,但是没有耐性等候,只要前面有一两个人闯了红灯,后面的人就会跟风而上。
第二是部分市民盲目自大:少数市民往往不把红灯放在眼里,一旦发现路口没有车子,就见缝插针闯红灯过去。有的甚至顾不到正在通行的来往车辆,在车流中与机动车争道。也有一些市民认为闯红灯没有关系,甚至还带着家人和孩子一起闯红灯。
对此,温岭市交警大队明确表态,对于行人过路口不走人行横道、闯红灯,交警部门将像查酒驾一样严格管理,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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