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子从大桥栏杆缺口跌落身亡 市政被判赔7万多
2013年06月04日 03:45:17
浙江在线06月04日讯 31岁的缙云男子李某,深夜喝了酒,路过该县城区的迎晖桥时,从大桥栏杆一个38厘米的缺口中跌落,不幸身亡。
前日,缙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缙云县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者和管理者,没有对城区内道路及其栏杆尽到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和李某死亡有因果关系,判处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赔偿李某家属77321.38元。
2012年11月3日早上6时左右,缙云城区居民老赵前往城区迎晖桥底晨练,老远看到桥头下侧身躺着一名男子,一只脚没穿鞋。再走近一看,该男子手脚都已发白,地上还留有一大片血迹。
老赵吓了一跳,赶紧叫人报警。经调查,死者李某,缙云县人,31岁。2012年11月2日晚,李某与朋友在酒吧喝酒。次日凌晨,喝醉了的他上了大桥后,扶着桥栏杆行走,结果从缺口处掉下去,不幸身亡。
听到这个消息,李某的母亲廖某几乎崩溃,把儿子的后事处理妥当后,廖某找到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
廖某认为,大桥栏杆倒塌后没有及时修补,这才导致儿子死亡。她要求缙云县市政园林管理处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及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终于诉至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认为,李某深夜饮酒后独自一人步行至迎晖桥处坠落桥下死亡,应由其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缙云县城市政对公用基础设施没有及时管理和维护,与李某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酌定被告承担25%的赔偿责任,同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7500元,共计77321.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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