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大早,江干法院立案大厅刚刚开门,一个50岁上下的女人走了进来。
女人踩着高跟鞋,化着浓妆,一脸焦虑。
她站在立案大厅犹豫了好一会儿,走到立案窗口一屁股坐下。
法官问她有什么事,女人欲言又止,犹豫好几秒钟,终于开口:“法官,我要离婚。”
法官问:“你住哪儿?”
“三堡。”
“你老公呢?”
“不知道。”她说。
正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的法官禁不住抬头看她:“下落不明了?人找不到了?那他户籍在哪里?”
女人答不出来。
她不慌不忙打开拎包,在里面翻了半天,找出一张身份证复印件。
女人一字一字念道:“江苏省××县××镇××号。”
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杭州没法立案。
女人急了,“怎么要我到一个从来没有去过、认都不认识的地方去起诉?我跟他又不是真的结婚,就是登记的时候见了一面。”
法官说:“在法律上,你们就是合法夫妻。”
女人苦着脸:“这个人是我家亲戚介绍的,她介绍了好几个了,从来没有出过这种事情啊。她让我跟这个人登记结婚,分到房子马上离婚,我只要拿点钱给他就好。现在可好,我前前后后已经给了那个男的十来万了。可他还是不想离。现在竟然说要和我一起过日子,说我是他老婆!”
法官说:“人家那是正当要求,受法律保护的。”
“哎哟哟,那可怎么了得!”女人大惊失色,“我有老公的!儿子媳妇都有的!我跟我老公虽然领了离婚证,但还是住在一起的!外人都不知道我们这些事的……我跟那个人又不是真的!”
这下换法官吃了一惊:“你这可是重婚呢!他要是去检察院告你重婚,你怎么办?”
听法官这么一说,女人惶恐不安,声音压得很低:“这可怎么办?我老公也找了一个,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婆,给了她5万,他们就离了……真是前世作孽啦。别人家都弄得蛮好的,多一个人多50平方呢!协议私下里签好,5万块钱离婚了断。”
说到这里,女人做了一个一刀两断的手势,继续说:“偏偏我找的这个人,真叫贪心不足,我们都给了他十来万了。他就是不肯离,说要跟我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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