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5日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继去年我市出台了《台州市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后,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环保局日前出台《关于台州市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这意味着排污权不再是“免费午餐”,今后台州企业废水、废气排放要掏钱购买了。据了解,新的收费标准将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企业排污要掏钱了
首先成为企业“掏钱购买”对象的污染物是影响水质的关键性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及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一般来说,COD是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重要指标,COD值越大,说明水体受污染越严重。而二氧化硫则是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之一,它会刺激人们的呼吸道,诱发呼吸道炎症,危害人体健康。
“按照现在制定的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标准,化学需氧量4000元每吨每年,二氧化硫1000元每吨每年,另外,氨氮4000元每吨每年,氮氧化物1000元每吨每年。”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权储备中心主任管云江说,这个收费标准是市物价局在对比全省价格后发布的。
据了解,收费标准出来后,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有总量控制要求的现有排污单位都需要征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而对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不单独核定与分配排污权指标的排污单位和污水集中处理企业,不需缴纳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有排污单位在2013年和2014年的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分别按照标准的50%和70%缴纳,2015年开始按标准金额缴纳。
环境管理将向总量控制转变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上任何一项污染物的降低,都会让人们呼吸到更干净的空气。减少雾霾天气,直接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
近年来,我市工业化进程发展迅速,工业污水、废气排放量逐年增加,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忽视。要改善环境,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在此之前,企业排污是否达标,都是以污染物浓度来考核,对排多排少缺乏限制,而随着排污权有偿使用后,将使环境管理实现向前端防治和总量控制转变。“排污权有偿使用政策的出台,将改革环境资源的占用方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对此,管云江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让企业有了转型的动力,下苦功去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有业内人士表示,企业通过技改节约下来的污染排放指标,可以成为一种用来交易的“有价资源”,而没有排放指标的企业将不得不按商业价格购买指标。一旦市场供不应求,企业间排污指标的交易价格肯定会高于现在的初始价格。对一些企业而言,这样还能从出售剩余排污指标中获得效益,环保做得越好,企业收益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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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即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指排污单位按排污许可证许可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向环境直接或者间接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初始排污权指标是指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有总量控制要求的现有排污单位,以环保部门核定和分配方式取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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