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 近日,网友“懵懂人生”在绍兴网发帖投诉,去年7月17日,父亲被车辆碾轧致死,交警、120在处理现场时,却任由亡者器官残留在路上。帖子发布后,引起网友热议,纷纷指责如此处理方式缺乏人性。
6月5日,记者联系了发帖者任女士,了解到惨祸发生于去年7月17日20时左右,任女士父亲吃完饭前去管理桃园,在途径上虞丰惠开往章镇方向13号路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车辆撞倒后碾压致死。20点40分,任女士一家人获知消息后急忙赶往上虞市人民医院。“当时在太平间看见父亲时,我都不敢相信,因为遗体残留不全,根本不法辨认,后来是凭着指甲才确认是我的父亲。”
看到父亲这副惨样,任女士一家急忙赶回事发地点拾捡父亲遗骸。“由于被车拖了一段路,骨头、内脏到处都是,整整捡了一大袋子。”当时,任女士几次差点昏厥过去,在亲友的搀扶才完成对父亲遗骸的收集工作。
回想此事,任女士很是气愤,表示会通过上访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从事故发生到我们赶到现场,中间整整有近一小时。这一小时中,交警和120为什么任由我父亲的遗骸就这样散在路上,难道死者没尊严吗?”
记者随后联系了上虞市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那条路很暗,死者又被拖了一段路,遗体残损比较严重,出车人员就没有把遗体收集完整。对于此事,我们会尽快写成报告上交上虞市卫生局,给任女士一个答复。”
该负责人还表示,虽然出车人员有一定疏忽,但并没有失职。“120的主要职责是急救,当时死者的头部和躯体已经分离,可以确认已经死亡。这种情况下,遗体的收集工作应由交警部门通知殡仪馆来完成。”
记者又联系了上虞市交警大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交警部门的责任是勘察现场,确定事故责任。“在事故发生后,交警一直在维护现场秩序,方便死者家属收集残留遗骸。道路交通法中没有规定交警需要收集死者遗体或协助收集遗体。”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此类事件并不在少数,饱受民众诟病。我市一位知名律师表示,目前,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死者遗体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但根据法律精神原则进行推理,交警部门作为政府部门、医院120作为社会特殊工种,在履行其工作职责时,都有义务转移完整的死者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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