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 衢江区60周岁的廖某将魔爪伸向了21岁的智障女玲玲(化名),并致其产下一女婴。在玲玲父亲向警方报案后,廖某还算了下玲玲的怀孕时间,在得出与玲玲发生性关系时间要早于玲玲怀孕时间后,他“自告奋勇”地跑到衢江区公安分局,要求民警对其进行血缘鉴定。最终,经过DNA比对,廖某就是玲玲产下的那名女婴的父亲。6月4日,廖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5月21日,玲玲的父亲向衢江警方报案,称属于智力三级残疾的玲玲产下了一名女婴,是被人强奸所致,并且他怀疑就是自己的邻居、60周岁的廖某所为,因为玲玲前两天在他的逼问下,说去年曾与廖某睡过。而在玲玲产下女婴后,廖某就是这个女婴父亲的话也在村里面传了开来,村里很多人都说玲玲产下的女婴和廖某小孩小时候很像。
就在衢江警方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的第二天,廖某急匆匆地赶到衢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声称自己并未与玲玲发生过性关系,要求民警对其进行“滴血认亲”,证明自己并非这个女婴的父亲。然而,最终DNA对比所得出的结论是,廖某就是这个女婴的父亲。
原来,廖某得知玲玲产下一女婴后,起初也有些担忧。与玲玲产下女婴的那个星期,村里还有另外一名孕妇也生了一个孩子,而这名孕妇是在2012年8月份怀孕的。得知这个消息后,廖某松了口气。因为他心知肚明,自己与玲玲发生性关系的时间是在2012年的7月。因此,廖某推断玲玲肯定不是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后怀孕的。
而此时,全村都在传廖某是该女婴父亲的消息,这让廖某很恼火。于是,他便跑到衢江公安分局,希望警方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被抓获后,廖某仍然向民警辩解,称自己与玲玲发生性关系是得到了玲玲同意的,而且玲玲也已经成年,所以自己的行为并不属于犯罪。原来,在2012年7月,廖某先后两次让玲玲和他“玩一下”。在得到玲玲同意后,廖某便将其带回房间,与玲玲发生性关系。
最终,民警给了廖某一个心服的解释,玲玲属于智力三级残疾,无性防卫能力。而在强奸罪的认定中就有一条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不论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6月4日,廖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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