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7日讯 今天上午,一起涉案人员多达24人的贩毒与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嵊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令人唏嘘的是在这24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位犯案时还未满18周岁,而此案总涉及800余克毒品,其上家则是一对湖南籍的“80后”年轻夫妇。
在今天的庭审上,24名被告人站成了长长一排,而李忠是第一位接受公诉人讯问的,因为就是他和妻子杨丽将这800余克毒品“输送”到嵊州来的。
2006年,原本和妻子杨丽在广东东莞某镇上做房产中介的李忠来到宁波,因为无所事事,他就在赌场里放起了高利贷,就这样认识了此案的另一被告王兵。检察机关后来审查查明,2012年1月至4月,李忠和一个马仔在宁波市区以每克300元的价格贩卖给王兵冰毒800余克、麻古200粒,其中,妻子杨丽也参与贩卖冰毒100克。随后,王兵就将这些冰毒卖给嵊州人黄小军和裘炯耀。
不过在庭审上,李忠对自己的罪行却大肆否定,“没有800多克,只有80多克的,其他的不是我卖给他(王兵)的。”
而他的妻子杨丽也当庭否定了当时给出的口供,“我不知道他让送的是毒品,他也没有告诉我,我一直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事。”杨丽在庭上说。
不过,随后出庭的王兵和裘炯耀都指认李忠就是毒品的上家,贩毒数量也和检察机关查明的量一致。
当裘炯耀从不同的人处买到毒品后,他又将这些毒品以每克400~1000元不等的价格在嵊州和新昌贩卖给下家,当时年仅17周岁的小俞就是其中一个下家。
这个嵊州本地女孩,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社会上混迹,外号“晨晨”,甚至还染上了毒瘾。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晨晨从裘炯耀等人手里购得冰毒后,经分包,在嵊州市双塔宾馆、鑫悦宾馆楼下等地,以每克500~100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给陈某、周某等人共63.4克,贩卖的次数多达18次。
据悉,这次庭审原本是安排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但因为被告人大都关押在嵊州,因此采取就地开庭的方法。明天,此案将继续在嵊州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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