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6月8日讯中共浙江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日前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于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大市场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要求,会给浙江科技带来怎样的新面貌?普通民众将如何得益?为此,记者采访了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
为进一步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决定》要求鼓励科技人员以自主科技成果入股创办企业,以商标、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申请设立科技型企业,其资本注册实行“自主认缴”或“零首付”办理注册登记,出资两年内缴足。对此周国辉表示,“自主认缴”或“零首付”都在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创新创业的行列,从而推动科技综合实力的提升。
在加快高校、科研机构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决定》提出扩大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处置权限,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科技成果产业化业绩作为应用型研究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充分调动职务发明人转化成果的积极性。周国辉认为,这是《决定》中关于科技创新驱动的亮点之一。扩大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处置权限,一定经费下的科研成果无需再经过相关财政部门审批,意味着高校、科研院所将真正掌握职务发明成果的“命运”,将使更多科研成果走向企业。周国辉告诉记者,近日,全省科技系统组织了一次“百局千人万企”专项大调研活动。事实证明,企业对科研成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据初步统计,大调研活动省市县三级共派出1689名科技干部和专家,深入到9089家企业开展了专项调研服务,通过现场办公为企业解决了2800项问题,征集到企业技术需求和发展难题4400项。
为推进科技大市场建设,《决定》提出要加快建立“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科技大市场,为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搭建科技信息和交易平台。周国辉表示,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将是浙江省科技大市场的重中之重。今年,将在浙江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大会暨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上,力争成功竞价(拍卖)科技成果项目100项以上,成交额1亿元以上;将组织科技合作洽谈,力争全省11个设区市平均每个技术交易额超过1亿元,全省总额超10亿元。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并实现转化产业化的项目,市、县(市、区)经审核可按技术合同成交额10%至20%的比例给予产业化经费的补助,从成果转化专项等资金中按成果交易实际支付总额的10%给予补助。通过网上交易市场的交易,将让高校、科研院所的成果更好地进入企业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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