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嘴八舌
政府职能需完善
捞尸收钱无可厚非
情侣落水,捞尸者讨价还价事件发生后,网民七嘴八舌热议了好些天。综合众人观点,对打捞议价捞尸持理解支持态度的占了多数,但对漫天要价提出了批评,还有少数人对部门职能及其完善性提出了看法。
“xingxingfly”:我感觉(捞尸收费)也是合情理的,这种事比较晦气,双方自己谈妥了就行。
阿德:谁觉得这一千五很好挣,你也可以吃这行饭。如果你觉得应该免费,那你更应该带头做这一行业。
“zl0498”:打捞一位1500元还是应该给的,不然谁会去打捞啊!以前长江学院的学生溺水事件是船家看见学生掉到江里无动于衷,捞尸体的时候却漫天要价。这是两码事!
“亚太地区”:打捞是个技术活,别人收钱我觉得根本无可厚非。船他们自己买,还要养一帮人,他们靠这个吃饭的,这就像是一桩生意买卖,不能用道德来评定,不可能义务帮你打捞,让自己饿死。
“hdsbwdjb”:本来是有承担打捞任务的警察的(航运警察、消防警察),他们是不是把本职工作转包给打捞队?
“39388996”:别人又没欠你什么干嘛要帮你捞尸,这事派出所都找人干。这活就相当于殡仪馆整理仪容的,晦气但还是得有人干。
“wendong”:这应该纳入社会公益事业的范畴,社会制度的缺失,或者说政府职能的不完善,导致这些事情没人管,老百姓无助啊。
“jiangshu”:我想知道的是,国外有没有专门负责这一块的政府部门?
“sanxian”:首先对于这对情侣我感到很悲伤,希望家属节哀。我认为打捞要钱也是天经地义的,毕竟这是私人行为,他们没义务。可是我国这方面做得太让人心寒了,这种事应该政府专门拨出经费来办的。
“为呀为”:说得对啊,这些事情本来应该由专业的救援机构去完成的,但是却变成私人做的事情了。(谢蓓蕾/整理)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