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安县大滕村村民李先生的女儿出生时是在家分娩的,今年已7岁,李先生去医院为女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医院表示,李先生必须先做亲子鉴定证实两人为父女关系,而一次亲子鉴定得花3000多元。在南宁市周边县份的偏远村落,不少村民遭遇着和李先生一样的困惑。
实事求是地说,这事不能全怪卫生部门。一方面,孩子出生时,家长不急着办出生证明,等孩子7岁了,需要上学、上户口了才想起来,无疑为核实到底是不是亲生孩子带来了很大难度;另一方面,南宁卫生部门这样做也是符合规定的,根据2003年卫生部答复广东省关于院外分娩如何开具《出生医学证明》这一问题的相关文件,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出具“亲子关系声明”。
的确,亲子鉴定是防止拐卖婴儿的一个利器。但问题是,公共管理应以不增加管理对象的负担为前提,否则就是一种懒政,而且背离了“管理是服务”的本质。
不可否认,在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分娩要比在家分娩安全。可问题是,人们选择在院外分娩有着不可抗拒的因素,比如经济条件不好,距离医疗卫生机构较远,事发突然不能及时送达等。退一步说,即使不是这些原因,人们也有在家生孩子的自由。可是,规定在医疗卫生机构分娩才可以办出生证明,不然就得做亲子鉴定,这不仅压缩了人们的自由选择权,同时也增加了人们的经济负担——一次亲子鉴定得花3000多元,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相当于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一半。
更重要的是它伤害了作为公民的尊严,因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做亲子鉴定还有着证明婚姻是否忠诚的功能。自己生的孩子,只有到医院做亲子鉴定才能得到国家的承认,这是一个令人沮丧的事情。尽管这对于防止拐卖儿童不失为一项有效的措施,但却以牺牲公民的人格尊严为代价。
以上这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卫生部在2003年制定相关文件时竟然没有充分考虑到,而文件执行了10年仍没有得到纠正。南宁市卫生部门也明确表态,几年前就发现了相关问题,但直到现在才开始着手研究相应对策。这非常令人遗憾:为什么这么多年民众遇到的麻烦,政府部门没有积极应对,非要等到媒体报道后才想起来寻找对策呢?
其实,核实一个孩子是亲生还是买来的,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比如进行走访调查等。管理部门走访调查当然很麻烦,但老百姓不麻烦了,还体现公共管理的服务意识。而让老百姓做亲子鉴定并为此埋单,管理部门不麻烦了,但老百姓麻烦了,管理也就成了给老百姓添麻烦,背离了“管理是服务”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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