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3日讯 今天,省卫生厅向全省卫生系统通报了温州市“山寨”救护车转运病人事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前急救机构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管理。
6月6日获悉“温州市某民营医院自备车辆假冒120救护车转运病人”的情况后,省卫生厅领导当即致电温州市卫生局,要求查清事实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救护车辆管理作出部署。
据温州市卫生局调查:6月3日凌晨,温州市120接警台接到病人黄某家属投诉,120急救中心派去转运黄某的急救车不是市急救中心所属救护车辆。接情况汇报后,温州市卫生局成立了由驻局监察室牵头的调查组,对整个接处警过程及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调查,基本查清了当地某民营医院自备车仿冒全省院前急救车辆同统一喷涂标识,串通当地120急救中心个别调度人员违规转运病人的事实经过。
经查,涉事医院将医院自备车辆承包给个人,仿冒全省统一院前急救车辆标识并配置简易救治设施,在获取120的相关信息后,冒用“120救护车”承接转院病人运送业务。
在依法查处该院假冒120救护车辆违规转运病人的同事,6月6日晚8时,温州市卫生局紧急召开局党委会,决定对将120接线信息告知他人获取个人利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市120急救中心职工林某、厉某予以开除处分,对临时聘用人员周某、叶某予以辞退。鉴于该事件暴露出该市急救中心对职工教育不力、管理不严等问题,决定对市急救中心主任陈某给予记过处分,对市急救中心调度科副科长吴某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免去其副科长职务。同时,以民营医院为重点,开展自备救护车辆清理整顿活动,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秩序。
该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省部分地区存在急救工作管理不到位和少数院前急救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损害了病人利益和院前急救机构救死扶伤良好行业形象。省卫生厅在对该事件进行全省通报的同时,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全省性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急救机构车辆和人员管理,加大急救机构建设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力度,满足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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