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开着价值140万元的奔驰600轿车,欠着别人的钱却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时,他还使诈把车假装过户到别人名下。
“洋老赖”伯利兹籍的老板戎安春(RONG AN CHUN)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省高院终审维挂原判),成为浙江省首个犯此罪被判刑的“老外”。
昨天,省高院公布打击抗拒执行犯罪十大案例,“洋老赖”戎安春位列其中。
来自省高院的数据显示,2012年1月至今年4月,全省法院共使用司法拘留措施3971人次,罚款236件次,追究刑事责任64件82人,其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3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12人,妨害公务罪17人。
老赖亲友撕打阻挠法院执行人员
在被判刑的82人中,既包括像戎安春这样有钱不还,甚至转移财产的老赖,也包括帮老赖逃债抗拒法院强制执行者。杭州临安廖生荣、马建平、包长明,就是因为阻挠法院对亲戚方青治的拘传,因妨害公务罪与方青治一起被判刑。
早在2007年1月,方青治向朱某借款2万元。2010年1月,朱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人生活困难。
同年6月,朱某妻子沈某及两个未成年子女向临安法院起诉方青治归还欠款。
经调解达成协议,方青治应于2010年8月31日前向沈某等付清欠款。因方青治未按调解书约定期限付款,沈某某等向临安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立案后,经多次强制执行,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方青治仅支付了8000元。
2012年8月31日,临安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到方青治住所对其强制执行。方青治在村边小店门口看到法院的警车后,立即逃跑。后执行人员在小店旁弄堂内将其控制。
在宣布对其拘传后,方青治拒不配合,对执行人员言语威胁、肢体反抗,并大声呼救。其亲友廖生荣、马建平、包长明等人赶到现场,拉扯、嘴咬、拳打脚踢,竭力阻挠法院拘传方青治,致使方青治带铐脱逃,9名执行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法警构成轻微伤。
抗拒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起诉
临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方青治、廖生荣、马建平、包长明等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抗拒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系共同犯罪。
方青治虽有自动投案的行为,但其在法庭上拒不认罪,不构成自首。据此,判处方青治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余三人因认罪态度好被以同样罪名判处缓刑。
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徐亚农介绍说,现行刑法中涉及抗拒执行的罪名主要有三个,分别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和妨害公务罪。
从去年以来打击抗拒执行犯罪情况来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主要表现为转移、隐匿、低价处分财产。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犯罪主要表现为针对法院已经保全或执行中已经查封了的财产恶意处分变现,以逃避债务,其中又以处分保全财产的为多数,占80%以上。妨害公务罪则主要表现为暴力对抗法院的执行活动,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被执行人逃脱,最终使得拘留、拘传被执行人的措施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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