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4日讯 6月11日,家住龙游县塔石镇的肖女士来到龙游县工商局,感谢消保委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肖女士告诉记者,她原先在塔石镇钱家村陈先生开的电瓶车店里购买了一部电动车,价值2650元。4天后,肖女士的丈夫詹先生在骑车回家的途中轮胎发生爆炸,车子撞上路边的树木,导致詹某左手受伤,花费医疗费约2000元。
肖女士要求在赔偿2000元医药费的基础上,再赔偿误工费2000元,共计4000元。双方私下协调过几次均无法达成协议,肖女士于是向消保委现场投诉。
事发之后,爆炸的轮胎已被送回厂方检测,而厂方检测结果证明不存在质量问题。肖女士对结果不满意,要求另行复检,陈先生则希望能尽早达成调解,但对于肖女士赔偿4000元费用的要求觉得太高,只答应赔偿2000元。
消保委工作人员发现该电动车的商标并未注册,后经多方了解,发现该品牌已经不再使用,但原来销售出的产品并未召回。因此,陈先生所卖的电动自行车是存在问题的。陈先生在与厂方沟通后同意,他赔偿2000元医药费,此外只要肖女士能在医院开出休养证明,产生的误工费不超过2000元的话可由他与厂方共同承担,协议初步达成。
随即,肖女士拿着建议休养3个月的医院证明再次来到消保委。消保委工作人员按照龙游县现行误工费赔偿标准计算得出费用约3000元,陈先生表示难以接受,认为赔偿过高。
双方各持己见,消保委工作人员只得再次与厂方联系。经过耐心做工作,厂方和陈先生同意赔偿共计4500元,超过了肖女士预期的4000元标准。肖女士告诉记者,消保委为消费者讨了个公道,这样的结果她很满意。
- 小轿车爆胎失控穿过绿化带 迎面撞上货车
- 黑夜无证偷运不料爆胎侧翻 大小煤气罐落了一地
- 武义一轿车爆胎失控撞上货车 致一死二伤(图)
- 高速上天热爆胎愁坏司机 一车的青斑鲍鱼全洒了
- 宁波市消保委:消费维权如果过激 索赔难获支持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