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 看起来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载有三人的摩托车和载有两人的电动车撞了,五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令人唏嘘的是两点,一是,事故发生后,她丢下生命垂危的好朋友,独自跑了;二是,这五位当事人竟然都是在一家企业上班的同事。
现场
伤者重度昏迷
肇事司机不见了
6月6日晚上9点49分,北仑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黄山路与凤洋一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中年女性躺在路上昏迷不醒,另外还有两名年轻女孩瘫坐在不远处。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斜躺在路上,周围散落着许多车辆碎片。
随后,救护车将昏迷不醒的妇女送去了医院。
经调查,受伤较轻的两位年轻女孩是来自河南的小张和小罗,她俩是表姐妹,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事发当晚两人合乘一辆电动车去公司,没想到过路口时突然被撞了。
骑车的表姐小张腿骨骨折,头部因受到撞击,视力也受到很大影响。受伤较轻的乘客小罗告诉民警,撞她们的是一辆摩托车,车上好像有两个人,肇事司机逃离了现场。
在医院,通过查看这位中年妇女携带的工作证,民警了解到她姓李,重庆人,今年45岁,巧的是她和小张、小罗的在同一家公司上班。
医生说,李女士颅脑严重受损,已经不适宜做手术,救活的可能性不大。
疑点
她丢下好朋友不管
也不报警
办案民警连夜来到这家企业了解情况,李女士的一个同事说,当晚李是和郭某一起回家的,“她俩平时很要好的,经常一起下班回家。”
郭某是河南人,今年32岁。可是,在事故现场民警并没有看到郭某,郭某也没有报过警。
第二天,民警联系到了郭某,她说当晚确实和李女士在一起,她们错过了班车,想想住的地方也不远就一起步行回家。走到事发路口时,看到一辆小轿车和电动车撞在一起,接着她们俩也被撞了。被撞后,她晕头转向,正好碰到了下班的嫂子,就一起去了医院,后来也忘了报警。
郭某的叙述有些支支吾吾,这让办案民警感到可疑:
疑点一:从路口的监控录像中,能清楚看到是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而且事故现场也只有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她为何要说是轿车和电动车相撞?
疑点二:自己要好的朋友昏迷不醒,她为何丢下她不管?擅自离开现场后又为何不报警?
真相
一方无证驾驶
一方闯了红灯
另一组办案民警从现场遗留的摩托车车牌号入手,辗转联系上车主河南人臧某。
已到湖州打工的臧某接到民警电话后,很意外,“摩托车我2011年6月就卖给安徽人崔某了。”
民警联系到崔某时他还在安徽,接到民警的电话后他连夜赶回宁波。
6月8日,崔某带着他妻子和堂弟小崔一起来到交警队,民警发现崔某的妻子竟然就是郭某。
随后,郭某交代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事发当晚,她和李女士错过了班车,由于老公在安徽老家,就打电话给她老公的堂弟——23岁的小崔开她老公的摩托车来接她们回家。小崔也和他们在同一家企业做事。
之后,一车三人在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沿黄山路自西向东行驶,当行至凤洋一路路口时,突然撞上了沿凤洋一路自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车。李女士被抛了出去,颅脑着地,当即昏迷。
由于是无证驾驶,害怕受到处罚,受了轻伤的小崔一瘸一拐逃离现场,而慌了神的郭某也因为害怕离开了现场。
通过事发时的路口监控可以看到,驾驶电动车带着小罗的小张通过路口时是闯红灯行驶。目前,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小崔已被警方拘留。
后果
当事人所属企业
可能要承担工伤赔偿
在这起事故中,摩托车一方无证驾驶、超员、未戴头盔,电动车一方违规载人、闯红灯是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共同原因。
目前,重伤者李女士依然昏迷,救治可能微乎其微,其家属一度提出放弃治疗。
由于本案件涉及的5位当事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家境贫寒。而肇事摩托车又没买保险,受害者的赔偿将面临很大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符合相关要素的条件下,企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对于李女士的家属来说这无疑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撞车后她丢下受伤的好朋友不管,也不去报警,之后面对询问还说谎,这些都让民警觉得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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