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有网友举报湖南醴陵团市委书记易翔的升迁存在违规问题,醴陵市委高度重视,进行了自查自纠,决定免去易翔的团市委书记职务,按科员职务安排工作。
好一个“高度重视”、“自查自纠”!结果居然仅限于“火箭”干部本人被免职,拔出“萝卜”一点不带“泥”。如此“干净利落”的所谓查处,无法让人信服,更无以惩前毖后。
易翔确属“火箭”干部,她2010年大学毕业,当年考取湖南省炎陵县选调生。根据有关规定,选调生有一年的试用期,然而易翔工作仅半年就被调回醴陵市任副科级干部。依照规定,晋升科级正职,至少要在副科级职位上任职满两年,然而易翔第二年即被提拔为醴陵团市委书记(正科级),时年25岁。如此“火箭”升迁,是因为易翔特别优秀或业绩特别突出吗?不!只是因为她的父亲是醴陵市一名现任领导,打一个招呼就能搞定,甚至连招呼都不用打,自有人深谙领导意图主动拍马屁。
现在,在醴陵市委的“高度重视”下,“火箭”干部易翔顺利实现了“软着陆”,只是被免职,还要继续作为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这样的处理相当于:一个人盗窃他人财务,被抓之后只要把财物归还便可免于处罚;一个人贪污受贿,案发之后只要赃款被追回即可无事一身轻。如果是这样,刘志军应马上获得自由,并可成为普通铁路职工“从头再来”。这是何其荒唐!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那些让易翔一路“火箭”升迁的部门和官员,明目张胆地违法违纪违规,难道不该被问责吗?在此过程中,易翔的父亲扮演了什么角色、起到了什么作用?背后是否有见不得人的勾当?退一万步说,即使易翔的父亲是“清白”的,但对于自己女儿一路“火箭”升迁,他作为醴陵市领导为何不管不问?他的党性、原则性在哪里?
易翔的父亲是醴陵市的领导,很显然,所谓“醴陵市委高度重视、自查自纠”,是典型的“老子查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是必然的结果。而以醴陵市委的名义进行处理,在本质上更像是一种官官相护。
形形色色、层出不穷的官员“火箭”升迁,玷污了干部选拔制度的严肃性,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制造了官民对立,损害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形象。完善制度、弥补漏洞当然很有必要,但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是必须做到的。如果说一起起“火箭”升迁事件是对干部选拔制度的玷污,那么一次次只拔“萝卜”不带“泥”的事后查处,则是对“火箭”升迁的纵容和鼓励,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二次践踏。只要“火箭”干部能够“软着陆”,那么“火箭”升迁事件必然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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