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9日讯 近日,网友“沉香寂寂”在“舟山论坛”上反映,“前段时间,港城公交公司搞充值送活动,我充值500元送100元,结果才用了两个月,IC卡就丢失了。然后,挂失、注销,补卡后发现少100元,打电话至IC卡管理中心,被告知赠送的100元不能退还,不能转户。”
该网友认为,赠送金额已经属于消费者,凭什么随意收回?此外,转户应该是两张正常使用的IC卡之间的资金往来,原卡已注销,所补新卡使用同一张身份证办理,何来转户之说呢?
此帖一出,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网友“rei黄”评论说,“赠送金额,自然是消费者的,凭什么收回?
”网友“普陀山民”则认为,“如果楼主陈述经过属实,应由公交公司补上100元的优惠款项,因为公交公司充值送活动的通知内容中没有涉及乘客遗失IC卡如何处理的条款;遗失IC卡不是转户也不是退还,公司犯了概念性错误,不能作为拒绝补上赠送金额的理由。不过,消费者在享受优惠政策过程中因不小心遗失IC卡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比如注销补卡中的服务费用。”
昨天,记者在市港城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找到了《关于开展公交IC卡充值送活动的通知》,确实明确有提示“参与充值送活动所赠与的金额不可退、不可转”的内容。
那么,为何所赠与的金额不可退、不可转?记者就此咨询市港城公交公司IC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这是为了防止一些人恶意套现。”该工作人员解释说,例如有人在活动期间充值500元,可获得100元的赠送金额,过几天,该人来全额退款,这就给公司带来损失。
随后,记者从定海“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了解到,网友“沉香寂寂”已向他们反映了情况。目前,执法人员已与市港城公交公司进行协商,市港城公交公司承诺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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